家暴有關驗傷單的效力問題 - 家暴Audriana · 2010-05-1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各位知識+你們好:請問,如果想以家暴來訴請離婚的話,需要幾張驗傷單?我曾聽人家說要三張,是真的嗎?而驗傷單的時效為何?幾個月之內才能有效力?請瞭解的人回答一下,多謝~家暴All CommentsBethany2010-05-11您好 第一~家庭暴力屬「不堪同居之虐待」,可以訴請判決離婚。過去,常聽到需要三張驗傷單才足以證明「不堪同居之虐待」的說法,以「不堪同居之虐待」訴請離婚,是不是須要受暴三次,基本上要看實際情況而定。目前實務見解認為,只要受暴力之一方能夠證實受有嚴重、難以忍受的暴力虐待,不必要三張驗傷單,即使只有一張,但己打斷了手腳,或對身體造成重大傷害,法院也會判准離婚,法官會斟酌施虐者下手的輕重、受虐者傷勢的狀況及毆打間距,來判斷是否構成「不堪同居之虐待」。因為每個案件情況都不相同,有時縱然有三張驗傷單,亦不當然能判決離婚,尚須參酌當時夫妻生活情形及其他相關事證綜合判斷。(參考資料~http://www.lifelaw.com.tw/lawcol.asp?news_id=203)至於驗傷單的效力問題 您可以參考這個知識~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Madame2010-05-13基本上還是要看法官,還有受傷的程度,不是幾張的問題!有些法官一張輕傷如(挫傷)看不出傷害的!也是判離有些法官就算已經被打了個半死也是判不會離因為臺灣的司法制度是採自由心證!不是板大所言,累積約多張越好!如沒有去提過家暴,也是沒什麼證據力!Related Posts要找心理師還是精神科醫師呢?各機構聯繫專線家暴離婚相關法律效應我性侵害我自己女兒...會不會成立?可否離婚?夫妻財產制?
All Comments
第一~家庭暴力屬「不堪同居之虐待」,可以訴請判決離婚。過去,常聽到需要三張驗傷單才足以證明「不堪同居之虐待」的說法,以「不堪同居之虐待」訴請離婚,是不是須要受暴三次,基本上要看實際情況而定。目前實務見解認為,只要受暴力之一方能夠證實受有嚴重、難以忍受的暴力虐待,不必要三張驗傷單,即使只有一張,但己打斷了手腳,或對身體造成重大傷害,法院也會判准離婚,法官會斟酌施虐者下手的輕重、受虐者傷勢的狀況及毆打間距,來判斷是否構成「不堪同居之虐待」。因為每個案件情況都不相同,有時縱然有三張驗傷單,亦不當然能判決離婚,尚須參酌當時夫妻生活情形及其他相關事證綜合判斷。(參考資料~http://www.lifelaw.com.tw/lawcol.asp?news_id=203)
至於驗傷單的效力問題 您可以參考這個知識~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不是幾張的問題!
有些法官一張輕傷如(挫傷)看不出傷害的!
也是判離
有些法官就算已經被打了個半死
也是判不會離
因為臺灣的司法制度是採自由心證!
不是板大所言,累積約多張越好!
如沒有去提過家暴,也是沒什麼證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