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目前公司願意幫我辦綠卡。關於PERM application
有一項是要求Brith certificate including both parents' names.
之前文章有版友提到以英文戶籍謄本即可。這在全家都在同一個戶籍沒問題
然而我太太、岳母、岳父三個人的戶籍是在三個不同地方(台北,新北,台北);
在這情況下,該用什麼文件當作太太的birth certificate呢?
或許可以到太太的原出生醫院申請出生證明(她出生的醫院還在)。不過我太太在四歲時
改過名字....有鑑於此,用醫院的出生證明還是可行的方法嗎?
多謝釋疑---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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