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複雜的妨礙家庭問題(?)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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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和我媽是結髮18年的夫妻了,自從我國一開始我媽開始使用電腦,之後我媽認識很多網友。。。其中一個網友是公務人員。我媽和那個公務人員"不單純"交往很久,還跟那個公務人員兩人私底下去泡溫泉過夜。嗯,想就知道不單純。那個男的還跟我媽傳簡訊,稱呼還用老公老婆。之後也都偷偷私下見面。當然,一切的一切大家都不知道,包括我爸。直到兩年前爆發,鬧的親戚都知道。我媽跟那個男的都保證不會再見面,事情就這樣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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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nna avatarZanna2011-08-14
你好關於你的問題從以下妳的敘述我媽和那個公務人員"不單純"交往很久,還跟那個公務人員兩人私底下去泡溫泉過夜。你需要有你媽媽跟那位公務人員不單純的證據那個男的還跟我媽傳簡訊,稱呼還用老公老婆。這種因為並不露骨所以很難被裁定為證據那個公務人員被我爸約出來用錄音筆錄下對話,他又說他絕對不會再跟我媽連絡。妳爸爸所錄音中有無那位公務人員承認他和妳媽媽再一起如果有的話妳媽媽及那位警察可能就觸犯了妨礙婚姻及��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1-08-14
您好:看您的訴說...父母的事叫子女如此擔心...應該各打三十大板...男女之事沒有絕對對或是絕對錯...要對付公務人員..(警察)除了離婚..很簡單.警察是一個紀律的一個團隊更何況與有配偶之人.有不正常的關係是不對的..寫信告訴如果是警察局所轄...局長..請他好好督導他所轄警察...相信那位警察會被...叮..應該會收斂一些....請爸爸沒看到就認為沒有...是修行..好好讀書......
Kyle avatarKyle2011-08-16
慘酷的事實是…版主的這些推論都需要證據~~~~神是坐在廟裡讓人拜的,法官是坐在法院審案的坐在廟裡的自有"神通",可知案情明察秋毫,坐在法院的得靠"證據",推論罪情來龍去脈。...
Damian avatarDamian2011-08-13
法律不能用我想我認為來去判決一切都要以證據來說光版大所說沒有一條構成妨礙家庭最多只有道德問題所以上級長官也只能勸說除非有直接證據證明該警察與版大母親有通姦或是已經棄家不歸不然以上所說均屬道德行為憲法都不能限制人婚後可以交朋友更何況是刑法所以要對該警察如何就要更強有力的證據而不適用想的就能構成...
Eden avatarEden2011-08-12
我建議請你爸放棄這個妻子.捨不得的話是害全家.而不是你爸一人受苦.因為心不在.強留的話夫妻雙方更苦!孩子又情何以堪?!2011-08-1400:45:30補充:問題出在"但是我爸很在乎我媽".所以解鈴還須繫鈴人.除非你爸願意放棄你媽.否則以他是警察身分.又已有過錄音存證.要告通姦或離婚並不難.打通電話給電視新聞台就成了.不是嗎?...
Olive avatarOlive2011-08-16
直接寫信或打電話給這位警察所屬的督察室,告知這位警察與你母親之間的事,請督察室處理。2011-08-1211:38:59補充:「督察室」的業務,是專門處理警察風紀的單位,他們會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