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拋棄繼承問題?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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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爸爸前陣子已過世,為避免有欠債所以打算我老婆,岳母,老婆妹妹,阿公阿嬤和我未成年女兒都辦理拋棄繼承,但問題來了...請問:1.法院之前回文說少了我和我老婆阿公阿嬤最新戶籍謄本和印鑑證明,因為小孩未成年,我是法定代理人,可是難道我女兒方面不能直接我老婆辦理就好嗎?2.那如果要我的戶籍謄本和印鑑證明,我本人還要去法院親自簽名還是幹嘛?還是只要補齊我的戶籍謄本和印鑑證明即可?3.我女兒法定代理人一定要父母都要去辦理嗎?不能只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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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helia avatarOphelia2010-09-01
法官的呼籲無知與貧窮一樣可怕---一定要辦"限定繼承",不是辦"拋棄繼承"∼是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的呼籲死者家屬:要趕快到法院辦「限定繼承」(而不是辦拋棄繼承」)--一人辦限定繼承,對全部繼承人都生限定繼承之效力,才不會被死者拖累到--讓家屬僅在死者遺產範圍內承擔債務,不需要用自己的財產來替死者償債有一個相驗案子,死者被地下錢莊逼上絕路,燒炭自殺身亡,他的遺書上還寫到:「當我離開後,…,只須草��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08-31
我想:本件拋棄繼承案件聲請,事先沒詢問過專業人士,就逕自提出是罷!否則不會有這麼多待補正事項。1「具狀」,表示可以用郵寄方式補件喔!2存證信函要去郵局寄ㄚ。3你可以在北部的戶政事務所,申請阿公阿嬤的謄本呦,不需要跑去南投辦理。歡迎來我的部落格逛逛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