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大大好,爬了文實在找不到相關資訊,跪請解惑
背景:小弟1990於美國出生,隨即馬上回台,沒有報稅資料和居住事實。
今年九月要到美國唸碩士。想幫有B2旅簽(2017年5月到期)的女朋友辦I130移民。
計畫:八月和女友一同前往美國,三個月後讓女友延長I94的時間,於美國第五個月
至法院結婚,旋即遞出I-485轉換身份以及I-130移民申請。
問題:
1. 聽說沒有居住五年以上事實的公民,無法辦理父母的依親移民,請問配偶會不
會也發生同樣問題?
2. I-485身份轉換的時間點,我們如此安排是否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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