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配合公司新的上班時段以”再訓練”名義被調到外縣市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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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飛狗客運公司桃園縣中壢站的站務員--97/10/09單槍匹馬到職(所有事情全都靠自己摸索+電話詢問),月薪21000/每天工作10.5小時,----工作內容是站務管理(包括環境清潔/司機班次通知+電腦輸入/每日報表填寫呈交/郵件轉寄)與銷售月票/每週日休假,97/11/19接獲人事主任通知以後上班時間(原來是06:00-16:30)要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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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ma avatarKama2008-11-22
資遣...不太可能啦...公司會有一套"合法的"方法逼的你自己走你說的中壢~台北2頭跑就是其中一招阿你不配合就有可以說你不配合公司規定把你fire啦(不需付資遣費的)而且你才做40幾天(應還在試用期)~公司真要炒你可說你不適用~也是拿不到半毛資遣費的所以你想拿到資遣費~我可以跟你說難上加難啦
Iris avatarIris2008-11-21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