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超過酒駕標準如發生車禍是否仍須受酒駕罰則規範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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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於上個月騎乘機車時,因右側機車騎士要左轉未打方向燈也未至待轉區待轉,而是直接左轉.因我爸機車與對方機車相距太近,導至對方機車與我爸車頭有些許的擦撞.因而對方車子倒地人也受傷就醫.警察於事後有對我爸進行酒測.因我爸中午有吃燒酒雞故檢測時有酒精反應,但未超過標準值.結果對方騎士兒子竟以我爸酒駕肇事害他父親受傷,要控告我爸.我想請問像我爸這樣的例子我爸算是酒駕肇事嗎?而且事件發生是因對方違規左轉難道他錯在先可以因我爸有酒精反應就可以惡人先告狀嗎?
在此期待有人可解我的疑惑

PS:(因對方兒子實在太可惡,我爸媽還好心帶水果去看那位老人家 ,結果他兒子竟開口要我爸賠償25萬元,才接受和解.對方是自己摔倒且只受輕傷,竟然獅子大開口簡直是欺人太甚)
BB勝 2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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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09-01-10
交通事故肇責之釐清是以路權為依歸,行政上或刑法上之違規、違法,並不會對於當事人肇責有影響,只會影響賠償金額。例如無照駕駛的違規,發生車禍並不代表無照就會輸,又例如酒駕,假設停於路口等紅燈,遭後方車輛追撞,酒駕也不影響肇責。
本件交通事故,路權屬於你父親,是你們要向對方求償,不是對方向你們求償,當然你父親比較倒楣的就是,會有刑法公共危險罪的問題,但是也不一定,因問如果檢察官或法官認定你父親並沒有不能安全駕駛的問題,也會無罪。
所以對方告你們過失傷害,你們也可告對方過失傷害(如果你父親有受傷),如果你父親本件事故中無過失,對方也告不成(酒駕前面說過不是本件過失原因)。
Tom avatarTom2009-01-10
你爸在肇事責任上屬次因.
未保持距離中的第3項未與同車道的車輛保持適當距離以應突發狀況的應變.
應該無酒駕無關.
他可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因為你爸還是有過失.只要有百分之1過失那過失傷害還是會成立的.只是刑責的輕重而已.
個人淺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