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鄰居夫妻常常失和吵架就算了,還常常製造噪音該怎麼做?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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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樓上鄰居,常常在吵架
不時都是聽到女生在哭的聲音,
這就算了,
常常有時候會有拿著彈珠或者物品敲打的地板
今天更是過分 不知道在拿什麼 有點像是一直在走動 故意在地板上跳動製造噪音
請問我該怎麼做?
我覺得有時候會到家裡,心裡都會很煩
他們吵架吵到我的生活 讓我連睡覺都不安穩...
還有鄰居她老公可能視個不講理的人,所以跟他講理是沒有用的。本身就是一個家暴的人= =
Update:
其實怎樣在家暴裡面我也不清楚
只是有時後聽到他們吵架 女方都是在哭 男方狂罵+三字經

All Comments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09-07-18
如果真的『確定』是家暴
請版大拿起電話幫忙撥打113
拯救這位被家暴的可憐人
往後如果超過10點有吵鬧聲或噪音請打110申訴
我家樓上有四個小孩很吵
也常半夜拿東西敲地板或打球(24h)
經過柔性勸導.張貼紙條可是都沒用
最後我的解決辦法就是
太過於大聲另人無法入睡時每天打110申訴
警察前來處理幾次後
大人由放縱改為制止
雖然還有些雜音不過收斂很多
現在偶而還是會有點吵但在能接受的範圍
2009-07-18 19:16:19 補充:
你不確定是否為家暴?
如果還沒超過10點太吵也能打110
跟員警說明報警原因
例:我們這有人吵架好像吵的滿利害
我怕會有事情麻煩請你們過來查看一下
(以前我娘家隔壁也住著一家很會吵架的家人我也是這樣報警的)
經過幾次報案後員警過來關心時自會注意是否有家暴情形發生
Ingrid avatarIngrid2009-07-21
【噪音管制法】
【第 一 章 總則 】
【第 1 條 】
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第 2 條 】
本法所稱噪音,指超過管制標準之聲音。
【第 3 條 】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直轄市為直
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第 4 條 】
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
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令處理之。
Gilbert avatarGilbert2009-07-19
其實很簡單~
你只要聽到吵架的聲音~就打電話報警!
管區大約不到10分鐘就會來處理了!
一方面避免悲劇發生~一方面自保!
祝你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