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提....
違規時間 : 99年6月6日 00:00分
違規地點 : 無
原舉發通知單應到案日期 : 99年7月2日前
代保管物件 : 無
舉發違規事實 : 在六個月內,駕照違規記點共達六點以上者
舉發違反法條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第3項第00款規定。
處罰主文 : 一.吊扣駕照執照1個月,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駕駛執照限於99年9月3日前繳送.講習日期由辦理講習機關另行通知.
二.上開駕照執照預期不繳送者:
(一).自99年9月4日起吊扣駕照執照2個月,並限於99年9月18日前繳送駕照執照.
(二).99年9月18日前未繳送駕照執照者,自99年9月19日起吊銷並經行註銷駕照執照.駕照執照吊(註)稍後,自99年9月19日起1年內不得重新考領駕照執照.
簡要理由 : 一.受處分人被舉發違規事實,係委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第3項,並依同條例第24條規定施以到綠交通安全講習.
二.逾期不繳送駕照執照者,應依同條例第65條及第67條規定處分.
三.依違反到綠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41條.第43條.第44條及第67條規定裁決.
裁決日期 : 中華民國99年8月4日
我想請問一下現在已經8月6號了....這封掛號信今天才剛到但是她上面說應到案日期是7月2日前已經過了耶!! 但我是今天才收到的...怎會這樣子呢??
吊扣駕照1個月是怎算起的是我繳交的那天起開始算1個月嗎??
他說要聽講習是整個月都要聽還是去聽一次就可以了??
違規時間 : 99年6月6日 00:00分
違規地點 : 無
原舉發通知單應到案日期 : 99年7月2日前
代保管物件 : 無
舉發違規事實 : 在六個月內,駕照違規記點共達六點以上者
舉發違反法條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第3項第00款規定。
處罰主文 : 一.吊扣駕照執照1個月,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駕駛執照限於99年9月3日前繳送.講習日期由辦理講習機關另行通知.
二.上開駕照執照預期不繳送者:
(一).自99年9月4日起吊扣駕照執照2個月,並限於99年9月18日前繳送駕照執照.
(二).99年9月18日前未繳送駕照執照者,自99年9月19日起吊銷並經行註銷駕照執照.駕照執照吊(註)稍後,自99年9月19日起1年內不得重新考領駕照執照.
簡要理由 : 一.受處分人被舉發違規事實,係委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第3項,並依同條例第24條規定施以到綠交通安全講習.
二.逾期不繳送駕照執照者,應依同條例第65條及第67條規定處分.
三.依違反到綠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41條.第43條.第44條及第67條規定裁決.
裁決日期 : 中華民國99年8月4日
我想請問一下現在已經8月6號了....這封掛號信今天才剛到但是她上面說應到案日期是7月2日前已經過了耶!! 但我是今天才收到的...怎會這樣子呢??
吊扣駕照1個月是怎算起的是我繳交的那天起開始算1個月嗎??
他說要聽講習是整個月都要聽還是去聽一次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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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開駕照執照預期不繳送者:
(一).自99年9月4日起吊扣駕照執照2個月,並限於99年9月18日前繳送駕照執照.
(二). 99年9月18日前未繳送駕照執照者,自 99年9月19日起吊銷並經行註銷駕照執照.駕照執照吊(註)稍後,自99年9月19日起1年內不得重新考領駕照執照.答::未依依99年9月3日前送繳的加罰規定。我繳交的那天起開始算1個月 。是去聽一次就可以了。
先生小姐:它是在「裁決日期 : 中華民國99年8月4日」做出裁決的,4日寄出
所以6日收到是正常的阿。
吊扣駕照1個月是怎算起的是我繳交的那天起開始算1個月嗎??
是的!
一.吊扣駕照執照1個月,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駕駛執照限於99年9月3
日前繳送.講習日期由辦理講習機關另行通知.
他說要聽講習是整個月都要聽還是去聽一次就可以了??
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