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12/7號晚上7點多我跟朋友騎車到一個十字路口當時前方都沒有分汽車與機車道到前方十字路口才有分汽車與機車道(中間有安全島)當時我以6~70時速前進(當時綠燈)有台箱型車左轉已經過來到我們車道我因朋友閃避不及我撞到駕駛邊大燈及前保桿跟前擋風玻璃朋友則從汽車肚子邊撞上人均是挫傷及稍為腫脹但是十字路口我撞上時前面是汽車道地上有禁行機車可是汽車沒有到路口才等待左轉而是提早壓到斑馬線及雙黃線要左轉才讓我們閃避不及撞上左
機車與汽車相撞(20點)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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