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公民教到如果今天我過世了
第四順位繼承我遺產的人是祖父母
請問所謂"祖父母"是指爸爸的爸媽
還是指媽媽的爸媽(即外公外婆)
還是爸媽的父母共四人都算"祖父母"?
我聽過好幾種說法
然後記得公民老師好像說是指爸爸的父母
可是明明外公外婆也是自己的直系血親
有什麼理由爸爸的父母拿我遺產,媽媽的父母卻沒得拿?
這樣是不是又牽涉到男女不平等?
那如果今天我是個養子
父母和我都沒有血緣關係
有一天我過世了
那第二順位可以繼承我遺產的依然是我的養父母嗎?
即使沒有血緣關係也可以?
那要是我沒有配偶沒有孩子沒有兄弟姊妹
養父母雙亡
一天我死了
那麼我養父母的父母也能視為我的"祖父母"來繼承我的遺產嗎?
以上
麻煩懂民法的網友幫幫忙
謝謝
第四順位繼承我遺產的人是祖父母
請問所謂"祖父母"是指爸爸的爸媽
還是指媽媽的爸媽(即外公外婆)
還是爸媽的父母共四人都算"祖父母"?
我聽過好幾種說法
然後記得公民老師好像說是指爸爸的父母
可是明明外公外婆也是自己的直系血親
有什麼理由爸爸的父母拿我遺產,媽媽的父母卻沒得拿?
這樣是不是又牽涉到男女不平等?
那如果今天我是個養子
父母和我都沒有血緣關係
有一天我過世了
那第二順位可以繼承我遺產的依然是我的養父母嗎?
即使沒有血緣關係也可以?
那要是我沒有配偶沒有孩子沒有兄弟姊妹
養父母雙亡
一天我死了
那麼我養父母的父母也能視為我的"祖父母"來繼承我的遺產嗎?
以上
麻煩懂民法的網友幫幫忙
謝謝
All Comments
2013-11-23 19:24:04 補充:
所謂"擬制血親",是指沒有血緣之關係,而由法律賦予血親之關係。如養子與養父母之親子關係,為擬制之血親關係。
母親與自己有血親之關係,而外祖父母與母親有血親之關係,因此自己與外祖父母,當然是直系血親之關係。
父系之祖父母與母系之祖父母,都是直系血親之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