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沒有基本資料,那要怎麼通報家暴 - 家暴Puput · 2009-07-2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http://tw.myblog.yahoo.com/4444-444這個部落格的主人我認為他被家暴了.可是我沒有他的資料,那要怎麼怎麼通報家暴,我又怎麼知道相關單位有沒有真的拿出行動呢?Update:當事人在悲傷痛苦中,是沒辦法自己通報的!家暴All CommentsZenobia2009-07-25依據「家暴防治法」第8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整合所屬警政、教育、衛生、社政、民政、戶政、勞工、新聞等機關、單位業務及人力,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並協調司法相關機關,辦理下列事項:一、提供二十四小時電話專線服務。二、提供被害人二十四小時緊急救援、協助診療、驗傷、採證及緊急安置 。三、提供或轉介被害人心理輔導、經濟扶助、法律服務、就學服務、住宅 輔導,並以階段性、支持性及多元性提供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四、提供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短、中、長期庇護安置。五、轉介被害人身心治療及諮商。六、轉介加害人處遇及追蹤輔導。七、追蹤及管理轉介服務案件。八、推廣各種教育、訓練及宣導。九、其他家庭暴力防治有關之事項。前項中心得與性侵害防治中心合併設立,並應配置社工、警察、衛生及其他相關專業人員;其組織,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第51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撥打依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設置之二十四小時電話專線者,於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得追查其電話號碼及地址:一、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急迫危險。二、為防止他人權益遭受重大危害而有必要。三、無正當理由撥打專線電話,致妨害公務執行。四、其他為增進公共利益或防止危害發生。 基本上,第三者可以代其通報(忘了相關法令規定),可現在為網路上的資料,是否有足夠可證據以受理,沒有人可以保證,另外我去電詢問生命線,他們是回答可以試著撥113,看他們願不願意受理..警察機關會受理的因素主要為立即性的危險,或被害者有輕生跡象,所以版大可以試試看,因為我沒有將所有文章看完,不瞭解也無法客觀判斷對方的情形~又是一位人間菩薩~Iris2009-07-27可以先去請教警察 ~ 警察局內都有電腦 將網址帶去 他們可以查到當事者資料 ~ 之後願意協助就請警察聯絡家暴中心就可以了或是社會局Related Posts如果惹到對方,是不是應該被打?幫幫我那可憐的妹妹該去或是不去~我很怕一個人面對誰能提供驗傷的過程先生曾家暴,可以單方面訴請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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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整合所屬警政、教育、衛生、社政、民政、
戶政、勞工、新聞等機關、單位業務及人力,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並
協調司法相關機關,辦理下列事項:
一、提供二十四小時電話專線服務。
二、提供被害人二十四小時緊急救援、協助診療、驗傷、採證及緊急安置
。
三、提供或轉介被害人心理輔導、經濟扶助、法律服務、就學服務、住宅
輔導,並以階段性、支持性及多元性提供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
四、提供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短、中、長期庇護安置。
五、轉介被害人身心治療及諮商。
六、轉介加害人處遇及追蹤輔導。
七、追蹤及管理轉介服務案件。
八、推廣各種教育、訓練及宣導。
九、其他家庭暴力防治有關之事項。
前項中心得與性侵害防治中心合併設立,並應配置社工、警察、衛生及其
他相關專業人員;其組織,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第51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撥打依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設置之二十四
小時電話專線者,於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得追查其電話號碼及地址:
一、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急迫危險。
二、為防止他人權益遭受重大危害而有必要。
三、無正當理由撥打專線電話,致妨害公務執行。
四、其他為增進公共利益或防止危害發生。 基本上,第三者可以代其通報(忘了相關法令規定),可現在為網路上的資料,是否有足夠可證據以受理,沒有人可以保證,另外我去電詢問生命線,他們是回答可以試著撥113,看他們願不願意受理..警察機關會受理的因素主要為立即性的危險,或被害者有輕生跡象,所以版大可以試試看,因為我沒有將所有文章看完,不瞭解也無法客觀判斷對方的情形~又是一位人間菩薩~
他們可以查到當事者資料 ~
之後願意協助就請警察聯絡家暴中心就可以了
或是社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