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6年了~發現娶的老婆婚前婚後不一樣,結婚後好像少奶奶什麼都不裡,家事都我在做,常常下班回來還要看她臉色,小孩生病好像不關她的事,她對小孩又沒耐性,小孩一哭就叫我,小孩生病她也不緊張也都我帶小孩去看醫生,感覺這個家只有我ㄧ個人維持好累,想離婚但是她不想離,要求我要給她房子,才願意離婚,我還要帶小孩不可能房子給她 ,請大家幫我,這樣的情況要怎樣離婚!
Update:
我這樣的情況是另一半不履行夫妻應盡義務 嗎?
Update 2:
我的情況因該也很多人都遇到,怕是怕上法院調解的時候她說會願意改變,之後又說一套做一套,已經反反覆覆給她很多改變的時間了,但是還是一樣,與其這樣生活,不如各自過各自的生活!
Update:
我這樣的情況是另一半不履行夫妻應盡義務 嗎?
Update 2:
我的情況因該也很多人都遇到,怕是怕上法院調解的時候她說會願意改變,之後又說一套做一套,已經反反覆覆給她很多改變的時間了,但是還是一樣,與其這樣生活,不如各自過各自的生活!
All Comments
相信你也已經參考過法律裁定十種離婚原因
而你這樣的情況
沒有外遇
沒有家暴
看在法官眼裡只是單純的生活互動出了問題
要靠法院家事法庭判決離婚真的會有很大的困難
個人從業的十年經驗裡給你一點小小建議
在適當的情況下找太太用溝通協調的方式談談離婚後的生活
你要假似的幫他規劃未來的生活
而不是膚淺的一昧只是要財產
再來可以利用房屋來誘騙他離婚
可以寫信給我
我會告知你有用的方式
畢竟方式非完全府合人性所以也不便多寫太多
不過我可以跟你保證的是.......免費
若一方[不願意離婚],還可以到法院要求[調解離婚]或是[判決離婚];但是[結婚]就只能是[兩院結婚]!
你的情況可能是對於婚後生活方式的認知差異所產生,並不是婚姻關係所強調的雙方感情生變的問題,不應該以[離婚]作為解決的手段!
建議:請雙方共同至戶籍地公所的[家庭中心]找專家協談,相信家庭中心的專家可以為你們談出一個共同願意且維持幸福生活的好協議!
不要隨意用[離婚]作為解決問題的方法!
祝福你們!
不過現在法官思想有改進, 除了十大條件 外
第十一項"其他重大事由" 也常被法官引用
單就你形容的情形, 的確不太容易判決離婚
提供你幾個方向
1. 目前婦女團體積極在推動分居法, 何時可通過, 尚在未知 ,但在推動的過程, 已經讓許多法官審思維持婚姻的條件及意義而作判決, 而不再死守法條
建議你真的覺得與她同居很痛苦, 可不妨協議分居, 分居三五年後情況沒有改善的話, 向法院聲請判決離婚的勝訴機會比較大
2. 二人去婚姻諮商團體求助看看, 只有你痛苦, 難到她很快樂嗎? 想也未必, 不妨打開心防, 你一直覺得她不好, 她當然怎麼都好不起來
3. 你真確定要離婚, 即使她願意放棄房子, 你一個人有辦法帶二個孩子嗎? 會比現在輕鬆嗎? 你們才結婚六年, 孩子應該也不大,房子應該還有房貸, 即使二人平分也分不了多少, 拿到房子的人還是得繼續付貸款, 離婚就經濟層面也是二敗俱傷的事
俗語說有錢沒錢討個老婆好過年
但是~~沒錢, 你就千萬別離婚
內政部兒童局.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合作設置了這個網站,你可以去看一下,如需協商,網頁內也有方法。
http://www.goodbye.org.tw/main.htm
離婚始終是最後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