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聽朋友說如果父母老了~~~其實子女應該要有撫養的義務~~~不然在法律上~~~如果老父母要告子女棄養~~~子女是會被判刑的!!!但相反的~~~在路上都會看到少數的未滿18歲遊民~~~那麼父母如果生小孩~~是不是有責任義務撫養小孩到18~20歲呢??????也就是生小孩基本上~~~應該供應小孩3餐吃住跟讀書~~~一直到他18~20歲成年~~~也就是父母生小孩最少要養他們至18~20歲~~~!!!不然現在很多家庭都只會生小孩~~~但是都不顧小孩~~~甚至在新聞上常看到打死自己小孩~~~或是�
法官是不是應該判(不負責任的父母重刑)?????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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