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公然侮辱急(贈送20點)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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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日前遭受家暴,以順利拿到家暴令,並且檢察官也妻子依恐嚇和傷害罪起訴,沒想到,事後,他進然與岳母串共說我罵她討客兄檢察官也將我起訴了今天法院調我開庭,我自認為坦蕩蕩,況且他們曾經拿假的驗傷單控靠我家暴她,事後也證明沒有,所以,覺得法官應該不會採信他們的證詞,開庭時,證人先說:我是罵他女兒亂來,法官跟他說:他的證詞跟檢查庭的時候不一樣,然後證人又說他忘了,最扯的事發生了!法官竟然叫書記官把筆錄拿給證人看我跟法官反應,沒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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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nche avatarBlanche2010-12-27
由你所述事件經過,似可推測檢察官是向法院聲請就你所犯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之犯行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準此:一、關於相對人以虛偽驗傷單控告你的部分:此確實與你是否涉犯公然侮辱罪無關。1、所謂公然,是指多數人或不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院2033參照),且既是一種「狀態」,故實際上並不以確有多數人共見聞為必要。而所謂侮辱,則指以言語、動作等詆毀他人人格,使被害人之社會評價受到貶損。2、既然你所涉犯之罪,是公然侮辱�
Edith avatarEdith2010-12-29
老實說你搞不好會勝訴法官有時候會對想判他贏得人兇一點讓被判敗訴的心情上好過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