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問題幫我看一下好不好--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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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嬸嬸告我叔叔家暴.也開過庭了判決書還沒寄到.但是他離開家庭兩個多月家裡有兩個幼兒需要媽媽照顧叔叔自己也要上班可是嬸嬸卻以工作為由不會來家裡照顧小孩因為叔叔也要上班養家沒有時間照顧小朋友嬸嬸是外籍新娘上個月發生家暴事件後10月份(2010)後來在12月中旬拿到中華民國生份證未履行夫妻的義務.可以用什麼法律途徑把嬸嬸找回來家裡照顧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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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1-01-11
若你嬸嬸擁有暫時保護令想請他回來家裡照顧小朋友幾乎是不可能所以要等家暴案判決誰贏再來說如果是你嬸嬸贏要他回來更是難上加難若你叔叔贏或有機會去打民事官司要你嬸嬸履行同居義務只是也未必能讓你嬸嬸回來照顧小孩...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1-01-08
這位網友:新生兒名字取的好,六年之內買車子買房子,取的不好.父母親生意失敗.公司工廠倒閉.官司是非纏身.夫妻離婚.嚴重家破人亡,妻離子散.都是因為小孩名字取錯!{甚至還在懷孕,就生離死別!}所謂娶妻前生子後:一個家有錢沒錢,要看太太的名字好不好!男人代表事業,新生兒命名,關係著一個家庭六年之內感情、錢財、事業的成敗.新生兒名字取的好,六年之內給家裡帶錢財,買車子買房子,給爸爸帶事業,(升職或開公司創業)取的不好嚴重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Cara avatarCara2011-01-11
家暴這種案件有可能會是保護令要離加害人多遠,如果是這種情形就沒辦法請嬸嬸回家.有問題也可以打去這裡問看看http://www.justlaw.com.tw/index.php諮詢電話是免費的,希望有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