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法院離婚調解要不要去? - 社會議題Erin · 2009-11-1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法院離婚調解要不要去?去甲:要離婚去乙:不離婚最後結果會如何?Update:不去甲:要離婚不去乙:不離婚社會議題All CommentsTracy2009-11-18調解顧名思義...當然就是勸你不要離婚啊!!所以...最後的結果...就是!!...你們自己溝通協調決定= =如果兩方在調解中達成了不離婚的共識...那你們就可以回家休息了...如果兩方在調解中達成了要離婚的共識...那你們簽一簽離婚證書就可以勞燕分飛了...如果兩方在調解中沒有半點共識...那就要上法院 給法官決定了...要單方面申請離婚也是要有條件的...如果是涉及家暴才想離婚那需要有保護令之類的東西的樣子...那種東西去警察局就可以辦理了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 一 重婚者。二 與人通姦者。三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四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五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六 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七 有不治之惡疾者。八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九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一○ 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2009-11-15 12:18:01 補充:提起離婚訴訟啊..Olivia2009-11-18我想你自己要想清楚這段婚姻你是否還要. 我也是在調解庭之下協議離婚ㄉ因為等到判決離婚一定要走大概半年ㄉ時間......如果想離婚上調解庭ㄉ心意一定要堅定先想清楚ㄅOlive2009-11-16一般來說訴請離婚,法院都有個程序叫"調解"因為兩個完全不同的人要一起生活會有很多摩擦,再加上勸合不勸離,你去了乙不離婚但是相處一陣子還是不合,你再訴請離婚就會直接判准。而你去甲要離婚,除非有正當理由(例.對方犯罪*暴力*欠債...)不然法院也是會讓你們有30天的考慮期。期限一到再度集合就獲判離婚關係成立!!Xanthe2009-11-16調解委員會的話就等於是去心酸的!如果是法院的話...那去法官會看情況裁定!所以結果怎樣沒人知道!Related Posts請問高雄地區有哪些貨運公司有缺人員?例如:宅即便新竹一日遊,由楊梅出發建議行程?我需要一篇關於地震的新聞稿2012年世界末日預言在彰化要蓋普通的水泥房或是鐵皮屋或是貨櫃屋哪個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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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名思義...
當然就是勸你不要離婚啊!!
所以...
最後的結果...
就是!!
...你們自己溝通協調決定= =
如果兩方在調解中達成了不離婚的共識...
那你們就可以回家休息了...
如果兩方在調解中達成了要離婚的共識...
那你們簽一簽離婚證書就可以勞燕分飛了...
如果兩方在調解中沒有半點共識...
那就要上法院 給法官決定了...
要單方面申請離婚
也是要有條件的...
如果是涉及家暴才想離婚
那需要有保護令之類的東西的樣子...
那種東西去警察局就可以辦理了
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
一 重婚者。
二 與人通姦者。
三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
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五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 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 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一○ 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2009-11-15 12:18:01 補充:
提起離婚訴訟啊..
因為兩個完全不同的人要一起生活會有很多摩擦,
再加上勸合不勸離,
你去了乙不離婚但是相處一陣子還是不合,
你再訴請離婚就會直接判准。
而你去甲要離婚,
除非有正當理由(例.對方犯罪*暴力*欠債...)
不然法院也是會讓你們有30天的考慮期。
期限一到再度集合就獲判離婚關係成立!!
如果是法院的話...那去法官會看情況裁定!
所以結果怎樣沒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