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法受阻 環團籲總統兌現政見 - 生態環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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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地法受阻 環團籲總統兌現政見
本報2011年5月27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今年4月總統馬英九親自走訪大城濕地,不但承諾不在彰化
蓋國光石化,並將盡速通過具國際水準的溼地法。然而,
本屆立院會期,內政部濕地法草案(濕地法)不但未送案
,由民間提出的濕地法草案也於24日程序委員會遭國民黨
團杯葛,未排入期程。環團質疑馬總統的政見再度跳票,
呼籲國民黨團不要阻擋,讓溼地法在下周二的程序委員會
有送審機會。

溼地與森林被喻為土地之腎、肺,吸納二氧化碳的能力,
濕地又比森林高上好幾倍。此外濕地還有調節水位、氣候
,過濾有害的化學或有機廢物,提供動植物生存所需的環
境和食物的功能。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淩即說,
要節能減碳就要濕地,目前卻沒有任何法令能保護濕地,
民版濕地法立院程序委員卻不排入本會期,連審議討論的
機會都沒有。

林子淩說,濕地保護才是漁業的銀行,才能保留基因庫;
也唯有法令的制定才能保護濕地,編列經費,經營管理。
濕地法的立法精神在於促進濕地的「明智使用」(Wise
use),民版濕地法第21條所禁止的是「破壞濕地生態環
境」或「降低濕地生態功能之虞」的行為,並非完全禁絕
人為利用,在地產業與溼地是共存共榮的關係。

蠻野心足協會專員謝佳真也說,以濁水溪口濕地為例,濕
地法不僅不會妨礙現有漁業經濟(草案第21條),更積極
保障、獎勵經營濕地,或在地文史生態導覽與遊憩觀光(
草案第15、25、27條)。草案第25條所訂額外的生產或旅
遊活動,雖規定應經主管機關許可,但其立法目的是要做
到「總量管制」與「在地優先」,未來也將在相關子法處
理這些問題。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也以莊子「不用之用是為大
用」來說明濕地的重要性,人類及萬物的生存和很多邊際
土地彼此維繫,邊際土地卻被認為無經濟價值、無用。邊
際土地其實具有大價值,只是不一樣的價值,因此應從整
體的觀點而非切割的角度來看土地,台灣不該再認為只有
經濟發展這條路。他再度呼籲國土計畫法、濕地法及海岸
法速審通過。

荒野榮譽理事永續會委員林耀國說,政府和民間應體認濕
地的價值,台灣多處泥灘地都變成工業區十分可惜,濕地
比熱帶雨林更具生態價值。保護濕地談的是生物多樣性,
也是人類生存的機會。

張曉風說自己只是一個愛台灣原生地的人,對於國家科技
園區通過環評甚感痛心,202兵工廠這片少見美麗完整的
濕地,不是環保署保護下來而是無意間保留下來的。「只
會在破壞後附帶一件好事,難道這樣就會好嗎?」

張曉風形容自己是一隻卑微的狗,明知沒有用,仍繼續吠
火車,就是希望能讓領導者覺知前面的危機。

台灣濕地學會理事陳章波認為,環境議題應該是「深度論
述」而非靠腎上腺激動的反抗運動,必須提出更好的見識
,才能解決問題。他提及5月12-13日第二屆台灣濕地生態
系研討會共識文第一條即表示,敦促盡速通過濕地保育法
與海岸法之立法,台灣作為法治國家,沒有法就無法做事。

陳章波形容人有兩種,環境難民焦慮者以及環境難民無感
者,而環境難民無感者往往就是破壞環境的人,自己挖坑
還把別人帶下去。

彰化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說,濁水溪口海埔地占地
約1萬公頃,大城濕地更是每到周末就有200-300位漁民絡
繹不絕到海邊撿拾野生牡蠣,此地具有珍貴的野生自然資
源,海牛文化、泥質灘地都是國寶級、世界特有的文化景
觀及自然資源;而政治人物還說這裡不是濕地是海埔地,
還想要開發。他憂心再不立法保護,這些都要消失了。

賴榮孝認為,濕地立法是政府誠信問題,馬總統既然已經
同意,就應該兌現。張曉風也說,馬總統說環保救國,自
己也知道國家已經到了需要救的地步,台灣不能再糟蹋自
己的土地。

營建署於稍晚回應。據報導,城鄉發展分署長洪嘉宏表示
,仍在研究《濕地保育法》草案與《國土計畫法》、《漁
業法》等的競合關係,立法進度沒有這麼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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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ri avatarYuri2011-06-01
連署:公開呼籲立法院盡速通過【溼地法】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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