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火力發電或核能發電的優缺點? - 社會議題Hedy · 2005-11-2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火力和核能發電哪個比較好,為什麼?請詳細一點說明,謝謝還有核廢料要如何處理較佳?社會議題All CommentsPoppy2005-11-26一〉火力發電:優點:沒有輻射的污染。缺點:1.燃燒化石燃料,會產生大量煙塵和廢氣(部分有毒),造成空氣污染。2.易造成酸雨。3.加強溫室效應,全球氣溫升高。〈一〉核能發電:優點:1.產量多。2.可作為軍事用途,也可以作為能源。缺點:1.對人體身體健康造成影響~會生出畸形兒。2.曾發生意外災難、造成傷亡。例:烏克蘭車諾比核能發電廠曾發生輻射外洩事件。3.為了廢核料處裡。〈將廢核料放進海洋中〉4.若製成核子武器可帶來毀滅性的災難。基本上那個比較好見仁見智啦,我個人認為核能比較好,至少就經濟效益而言,核能發電能用最少的資源生產最多的能源。不過前提當然是核廢料需有效處理,以及核能電廠的安全。況且,發電的方式雖然有多種選擇,但在環保及資源日益缺乏等各種客觀因素的限制下,核能發電可以說是目前較符合客觀要求的發電方式.的確,在傳統石化燃料逐漸面臨產源枯竭,污染生態等問題的同時,核能開發技術為人類電源開發帶來一線希望.且近年來核能在醫療,農業,工業等方面的應用發展迅速,也為人類生活帶來極大貢獻.至於核廢料,則又分為滴放射性廢料與高放射性廢料,處理低階放射性廢料時,需將放射性廢料轉變為較穩定的形態,在經過適當的包裝後,使其所含的放射性核種,無法自廢料中釋出;再將包裝處理後的放射性廢料送往最終處置場堆存。最終處置場可藉多重障礙之設計來阻滯自放射性廢料釋出放射性核種進一步釋放到外界環境中,確保長期置放的過程中,不致對環境品質與人類生活安全造成不良的影響。 低階放射性廢料的處理流程包括︰ 1.廢料體積的縮小(減容) 2.廢料的固化 3.廢料的運輸 4.廢料的最終處置至於高放射性廢料,我國目前高放射性廢料皆為核設施反應器所產生的用過核燃料。用過核燃料一般國際上均採(1)廠內燃料池內冷卻貯存(一年以上);(2)再處理或中期貯存(40-70年);(3)深地層最終處置等三個階段管理,即使採用再處理,再處理過程中所產生的高放射性廢料須以玻璃固化方法處理,但亦需進行深地層最終處置。 我國目前對用過核燃料之管理,先採用廠內燃料池貯存,使輻射及熱經充分的衰減,然後再移至乾式中期貯存設施,經為期約50年左右之中期貯存,然後再進行最終處置。由於科技不斷在進步且國際社會主客觀環境亦隨時在演變,於用過核燃料乾式中期貯存期間,政府可慎重作最後處理方式之選擇。想知道更請出可以看這邊http://vm.nthu.edu.tw/science/shows/nuwaste/proces...Gary2005-11-26解釋的太詳細了我都不用回答了,跟前幾天去核二場他導覽說的概念接近Related Posts請問人類學系大概是在學什麼??出路有什麼??今年apec會議有哪些宣言??全球化的定義與參考書籍?關於"省"的方式(省思or標語)馬基維利對社會學理論形成有何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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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沒有輻射的污染。
缺點:
1.燃燒化石燃料,會產生大量煙塵和廢氣(部分有毒),造成空氣污染。
2.易造成酸雨。
3.加強溫室效應,全球氣溫升高。
〈一〉核能發電:
優點:
1.產量多。
2.可作為軍事用途,也可以作為能源。
缺點:
1.對人體身體健康造成影響~會生出畸形兒。
2.曾發生意外災難、造成傷亡。例:烏克蘭車諾比核能發電廠曾發生輻
射外洩事件。
3.為了廢核料處裡。〈將廢核料放進海洋中〉
4.若製成核子武器可帶來毀滅性的災難。
基本上那個比較好見仁見智啦,我個人認為核能比較好,至少就經濟效益而言,核能發電能用最少的資源生產最多的能源。不過前提當然是核廢料需有效處理,以及核能電廠的安全。
況且,發電的方式雖然有多種選擇,但在環保及資源日益缺乏等各種客觀因素的限制下,核能發電可以說是目前較符合客觀要求的發電方式.的確,在傳統石化燃料逐漸面臨產源枯竭,污染生態等問題的同時,核能開發技術為人類電源開發帶來一線希望.且近年來核能在醫療,農業,工業等方面的應用發展迅速,也為人類生活帶來極大貢獻.
至於核廢料,則又分為滴放射性廢料與高放射性廢料,處理低階放射性廢料時,需將放射性廢料轉變為較穩定的形態,在經過適當的包裝後,使其所含的放射性核種,無法自廢料中釋出;再將包裝處理後的放射性廢料送往最終處置場堆存。最終處置場可藉多重障礙之設計來阻滯自放射性廢料釋出放射性核種進一步釋放到外界環境中,確保長期置放的過程中,不致對環境品質與人類生活安全造成不良的影響。
低階放射性廢料的處理流程包括︰
1.廢料體積的縮小(減容)
2.廢料的固化
3.廢料的運輸
4.廢料的最終處置
至於高放射性廢料,我國目前高放射性廢料皆為核設施反應器所產生的用過核燃料。用過核燃料一般國際上均採(1)廠內燃料池內冷卻貯存(一年以上);(2)再處理或中期貯存(40-70年);(3)深地層最終處置等三個階段管理,即使採用再處理,再處理過程中所產生的高放射性廢料須以玻璃固化方法處理,但亦需進行深地層最終處置。
我國目前對用過核燃料之管理,先採用廠內燃料池貯存,使輻射及熱經充分的衰減,然後再移至乾式中期貯存設施,經為期約50年左右之中期貯存,然後再進行最終處置。由於科技不斷在進步且國際社會主客觀環境亦隨時在演變,於用過核燃料乾式中期貯存期間,政府可慎重作最後處理方式之選擇。
想知道更請出可以看這邊http://vm.nthu.edu.tw/science/shows/nuwaste/pro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