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分居30年 也從未負擔過家計 老爸外遇對象不段 其中1人有生個女兒 但也沒在1起了 現在他有癌症 外遇對象都跑了 他查到我家住址寫信來要錢 還透過親戚跟我說不給錢就告我遺棄 他現在也到處借錢 說以後他過世了要我替他環錢 他從沒工作 阿公過世留的財產他也花光了 想替父母辦離婚 媽媽也同意 可是我們有房子 是分居後母親所買的 但是父親有權要求夫妻財產平分 有想過房子過到我名下 但他又能追碩5年內的財產 我的部分只要在他過世3個月內辦理財產拋棄就可以了?但是夫妻1定要離婚 這該如何處理
P.S:從我幼稚園有記憶 老爸老媽就分居了 所以老爸對我來說只是個名詞
Update:
是老爸從未負擔過家計
P.S:從我幼稚園有記憶 老爸老媽就分居了 所以老爸對我來說只是個名詞
Update:
是老爸從未負擔過家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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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問看看
法律扶助基金會可去問看看
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
就因為有很多這種人
所以有修法
政院修民、刑法 遭家暴、性侵、遺棄子女可不扶養父母
所以你可以去詢問看看!
難怪有位男子
只想當人妻客兄
也不要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