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出車禍被汽車撞到,現在對方還要求修車賠償,怎麼辦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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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在1/31被一台汽車撞到,當時我爸爸騎摩托車直行,對方開車雙黃線迴轉撞到我爸爸。當時對方下車很有禮貌的帶我爸爸去醫院,付了醫療費用,留下雙方連絡資訊還說會幫我爸爸修理摩托車。過了兩天對方卻打電話給我爸爸說他修車費用很貴要2萬6,說要我爸爸賠償他。我爸爸是老實人當下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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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ra avatarZora2015-02-07
1.對方雙黃線迴轉.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7條.你爸爸若無其他駕駛疏忽.尚未發現肇責.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雙黃線就是分向限制線.禁止車輛跨越行駛並不得迴轉)2.你們可申請對方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但第3��
Freda avatarFreda2015-02-07
刑事,過失傷害,45天有期徒刑;(易科罰金約4萬5)民事,汽車駕駛,肇事主因;至少再賠數萬以上;修車2萬6,扣除對方的主要肇事責任,再扣除折舊金額;不到3000元結論,汽車駕駛活得不耐煩了=自找麻煩...
Oscar avatarOscar2015-02-10
{{請問這樣的處理方式可以嗎?還有救嗎?}}A:既然有監視器為證,且也已報警了,對方該負的責任便很難閃躲。依你所說當時的狀況,(對方開車雙黃線迴轉),應是肇事主因,甚或全責。而(我爸爸騎摩托車直行)應是次因,甚或無責任。建議於事故三十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