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生產有補助嗎? - 社會議題Mary · 2005-12-1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現在懷孕,已是第六胎,(有點嚇人吧!)聽說現在有補助,不知是否真的,加上我現在沒健保,生產須花很多錢,可否請大家幫個忙,告訴我可否有補助?社會議題All CommentsMary2005-12-18為鼓勵生育,因應出生率銳減趨勢,內政部已研議對「多子家庭」發放津貼;第三胎以上子女,在二十歲成年之前,無論家庭收入多寡,均可領取定額補助。補助金額可能為每人、每月三千元,若家有四名子女,即可每月領取六千元補助。內政部長蘇嘉全昨晚表示,政府補貼第三位嬰兒的金額多寡,還需透過主計處精算,視政府財政狀況決定,前提是國家財政要負擔得起。針對內政部在即將公布的「人口政策白皮書」中,有意以津貼補助第三胎的方式,作為獎勵國人生育的具體措施,藉以提高生育率;對此,經建會主委胡勝正表示,目前國內面臨生育率偏低的情形,問題不在第三胎,而他個人也不贊成採取津貼的方式獎勵生育,從各國的經驗看來,降低養育負擔對於提升生育率的效果較為顯著。如果通過了的話,可洽所在縣市的區公所社會課洽詢,如:台北市育兒補助─29365522轉248.Dora2005-12-19那要看你住在哪一個地方,現在生育補助都是鄉鎮市發的,每各鄉鎮市的措施不一樣!Isabella2005-12-15育兒補助申請簡介 法令依據: 臺北市育兒補助辦法 應備證件: 臺北市育兒補助申請表。 申請人及配偶私章。 家庭總收入應計算之全家人口全部戶籍資料1份。【依社會救助法相關規定辦理】 申請人台北富邦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1份。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在學或兵役證明、身心障礙者手冊...等)。 兒童父母之一方為在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者(含括華僑、已取得我國國籍之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需檢附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正本(自第1次入境迄今)、旅行證或居留證影本、流動人口登記聯單影本。 申請條件: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兒童之父母雙方或監護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得申請育兒補助: 兒童未滿6歲。 兒童及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滿1年以上。 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兒童未就托於公立托兒所或幼稚園。 未領有政府提供兒童之其他生活補助、托育補助或津貼。 兒童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本市最近1年平均消費支出百分之八十(94年度標準為新台幣18,082元)。 兒童全家人口存款本金、股票及其他投資,平均分配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5萬元。 兒童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超過新臺幣500萬元(土地價值以公告現值計算;房屋價值以評定現值計算)。 備註: 前項第6款所稱消費支出由社會局參照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本市最近1年平均每人消費支出訂定。 法定代理人如已離婚,無約定子女之監護權者,由兒童同一戶籍之法定代理人申請。但兒童之法定代理人實際未負扶養義務者,得由實際扶養者舉證後提出申請。 兒童如領有政府補助或津貼者,得擇一擇優領取。 本補助每一兒童每月發給新台幣2,500元。Related Posts關於"兩性"這個話題的作業請問"許財利-秋後算帳"是什麼呢一些有關藝術畫家20點今年在韓國舉行APEC會議........如何辨識說話很差的人,並與其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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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長蘇嘉全昨晚表示,政府補貼第三位嬰兒的金額多寡,還需透過主計處精算,視政府財政狀況決定,前提是國家財政要負擔得起。
針對內政部在即將公布的「人口政策白皮書」中,有意以津貼補助第三胎的方式,作為獎勵國人生育的具體措施,藉以提高生育率;對此,經建會主委胡勝正表示,目前國內面臨生育率偏低的情形,問題不在第三胎,而他個人也不贊成採取津貼的方式獎勵生育,從各國的經驗看來,降低養育負擔對於提升生育率的效果較為顯著。
如果通過了的話,可洽所在縣市的區公所社會課洽詢,如:台北市育兒補助─29365522轉248.
法令依據: 臺北市育兒補助辦法
應備證件:
臺北市育兒補助申請表。
申請人及配偶私章。
家庭總收入應計算之全家人口全部戶籍資料1份。【依社會救助法相關規定辦理】
申請人台北富邦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1份。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在學或兵役證明、身心障礙者手冊...等)。
兒童父母之一方為在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者(含括華僑、已取得我國國籍之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需檢附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正本(自第1次入境迄今)、旅行證或居留證影本、流動人口登記聯單影本。
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兒童之父母雙方或監護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得申請育兒補助:
兒童未滿6歲。
兒童及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滿1年以上。
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兒童未就托於公立托兒所或幼稚園。
未領有政府提供兒童之其他生活補助、托育補助或津貼。
兒童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本市最近1年平均消費支出百分之八十(94年度標準為新台幣18,082元)。
兒童全家人口存款本金、股票及其他投資,平均分配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5萬元。
兒童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超過新臺幣500萬元(土地價值以公告現值計算;房屋價值以評定現值計算)。
備註:
前項第6款所稱消費支出由社會局參照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本市最近1年平均每人消費支出訂定。
法定代理人如已離婚,無約定子女之監護權者,由兒童同一戶籍之法定代理人申請。但兒童之法定代理人實際未負扶養義務者,得由實際扶養者舉證後提出申請。
兒童如領有政府補助或津貼者,得擇一擇優領取。
本補助每一兒童每月發給新台幣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