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甲午戰爭
中國戰敗將台灣領土讓給日本
後來日本在二戰中戰敗無條件放棄台灣統治權
由於當時的舊金山和約中並無明確指示要將台灣讓給哪個國家
因此照理講從舊金山和約生效開始至今台灣應該是個獨立的國家
只是因為蔣介石等人的介入致使台灣至今仍未成為正常的國家
我的問題有兩點:
(1)為什麼甲午戰前台灣是屬於中國的呢?
如何證明當時的台灣是屬於中國的?
若可以請附帶資料根據
(2)舊金山和約中並無明確指示要將台灣讓給哪個國家
照理說簽署這份和約的四十八個國家是否有足夠的理由及立場介入蔣介石中國國民黨的入侵及後來悲慘的二二八事件呢?
以上兩點請專家解疑
立場請保持客觀中立
謝謝!
Update:
看完目前的所有答案
覺得台灣的命運真坎坷
一直被外來政權所統治
而現在該是台灣人自己做主人的時候了
趕快制憲加入聯合國讓台灣成為主權獨立正常化的國家吧!!!
Update 2:
所以依JURA你的說法
清朝不等於中國但是中國卻等於清朝囉?
因為清朝在本質上屬於外來入侵國
它同時佔領中國及台灣
只不過中國當時的國號不是中國
所以中國至始至終都沒有統領過台灣
只是這兩塊土地及人民都曾經一起被滿清政府統治過
是這個意思嗎?
Update 3:
TO 武士道:
中國人裡面也有好人喔!(雖然很少)
如曹長青及金恆偉先生
純正的中國人血統及北京腔
但是卻身懷民主情操
極度反專對制獨裁
對民主自由及人權價值都相當重視
對台灣的主權定位及未來走向也是相當關心
比那群在中國跟台灣的大陸仔都好很多
甚至比台灣一些本土人更愛台灣
Update 4:
TO 非常容易滑倒:
你想太多了
我並沒有這個意思
只是純粹想瞭解史事
請別再預設立場
經過諸位的說明
我瞭解也並且確定清朝曾統治過台灣
在發問這項問題之前我並沒有任何預設立場
所以下次發言語氣可以調整
不用那麼酸溜溜的
Update 5:
一元法師你解釋的很好,不過我有個請求,為了能據理力爭,你可以提供可靠資料證明開羅宣言是蔣介石所偽照的嗎?還有我有一些疑問,為何二戰結束後麥克阿瑟命令蔣介石接管台灣呢?麥克有何權力這麼做?舊金山條約來的真是太晚了,二二八已經發生,台灣的許多菁英前輩們已經慘死在他們手中,唉...為何不在日本投降後短期內簽訂呢?看來大清帝國的確不屬中國,換句話說,中國從來不曾統領過台灣,台灣跟中國相同的一點只是佊此都曾經被滿清政府統治過罷了!
Update 6:
那麥克阿瑟不是有命令蔣介石接管台灣嗎?他有什麼權力這麼做?
Update 7:
剛剛爬了一些文章,
終於有了初步瞭解:
(一)1943年11月22-26日舉行開羅會議獲得的決議是:日本放棄其海外領土及託管地等,但蔣介石要求台灣、澎湖讓給中華民國,而邱吉爾反對,主張由日本放棄即可,如何處理以後再說,因此所謂的開羅宣言無人簽字,日本放棄的領土其歸屬問題在開羅會議並未處理.
Update 8:
(二)1945年2月4-11日的雅爾達會議上處理了日本放棄的領土歸屬問題,那就是從敵國分離的領土,包括台灣、澎湖在內交聯合國託管,與會的美國、英國、蘇聯都簽了字。
Update 9:
(三)1945年6月26日聯合國成立,有50多國參加,其憲章第77條追認雅爾達會議的協議,規定從敵國分離的領土交聯合國託管。憲章第76條進一步規定,託管的目的在使被託管的領土自治、獨立。世界各國(幾個小國除外)都簽了字,中華民國當然也簽了字。依照聯合國的這兩條憲章,一旦台灣從日本分離就可以辦理託管、自治、獨立的手續。而所謂的「台灣從日本分離」,就是「日本放棄台灣」之時。是何時?1952年4月28日晚上10點30分舊金山和約生效之時。
Update 10:
(四)1945年7月26日舉行波茨坦會議全文13條,由杜魯門、邱吉爾、蔣介石具名,但只有杜魯門簽字。中華民國自稱涉及台灣「歸還」中國的條文是第8條:「開羅宣言的協議(terms)必須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Update 11:
(五)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投降,9月2日在橫濱的密蘇里艦上簽投降書。降書的第1條就表明,係接受由杜魯門、邱吉爾、蔣介石發表的波茨坦宣言投降。
Update 12:
(六)1951年9月4-8日在舊金山召開簽署了舊金山和平條約,由四十八個聯合國加上戰敗國日本共四十九國簽訂日本放棄對於台灣、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限與請求權。
(七)1952年4月28日,國民政府與日本之間根據《舊金山和平條約》的規定,簽署了《中日和平條約》。中日和平條約在領土問題的處理上,係就其第二條之規定,僅再次確認《舊金山和平條約》的聲明,即「茲承認依照公曆1951年9月8日在美利堅合眾國舊金山市所簽訂之對日和平條約第二條規定,日本業已放棄對於台灣、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限與請求權」,但是仍無規定台灣最後歸屬於誰。
Update 13:
由以上可知波茨坦宣言是承照開羅宣言,而日本投降書又是承照波茨坦宣言,因此看開羅宣言的內容為依據即可.但是問題來了,開羅會議上
邱吉爾反對蔣介石接收台澎的要求,何況開羅宣言並無任何人簽字,就算邱吉爾同意蔣介石將台澎讓給中華民國,但無任何人簽字的宣言理應失去效力.
Update 14:
而後來的日本投降書承照波茨坦宣言也是只有杜魯門簽字,並非所有人都簽了字,因此也失去效力.隨後在雅爾達會議上美國、英國、蘇聯都簽了字同意從敵國分離的領土,包括台灣、澎湖在內,交聯合國託管.再來1945年6月26日的聯合國憲章第77條追認雅爾達會議的協議,規定從敵國分離的領土交聯合國託管。憲章第76條進一步規定,託管的目的在使被託管的領土自治、獨立。世界各國(幾個小國除外)都簽了字,中華民國也簽了字。依照聯合國的這兩條憲章,一旦台灣從日本分離就可以辦理託管、自治、獨立的手續。
Update 15:
而所謂的「台灣從日本分離」就是「日本放棄台灣」之時,也就是1952年4月28日晚上10點30分-----舊金山和約生效之時。換句話說從舊金山和約生效之前到日本法理統治台灣這段期間,依據馬關條約,台灣是完全且合法合理屬於日本,不屬於其它任何國家,因此蔣介石等人確實是無理非法性的強佔台灣.整件事情的最大徵詰點就是在於"簽字",沒簽字的宣言或文章不具法律效應,有簽字的宣言或文章才具法律效應,因此很明顯台灣的主權獨立依據法理上是由世界各國(幾個小國除外)都簽了字而且連中華民國也簽了字的第76及77條聯合國憲章為合法依據。
Update 16:
離題了,從一開始探討戰前台灣是否歸屬中國到現在探討戰後台灣是否歸屬中國,不過沒差,都是探討台灣主權問題,只是時空背景不同罷了.我想戰前台灣是否歸屬中國(或者台灣是否曾被中國統治過)這個問題很難釐清界定,似乎見人見智,我看改天我再開另一個關於清朝與中國的議題來討論好了!
Update 17:
中日合約是延續舊金山合約及聯合國憲章好嗎!
中日和約第二條:「茲承認依照公曆一千九百五十一年九月八日,在美利堅合眾國金山市(按:即舊金山)簽約之對日和平條約(以下簡稱金山條約)第二條,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Update 18:
舊金山和約第 2 條 【領土放棄】
a. 日本承認朝鮮的獨立,並放棄對朝鮮包括濟州島、巨文島與鬱陵島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
b. 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
c. 日本放棄對千島群島、 1905 年 9 月 5 日獲得之庫頁島部分,以及鄰近各島嶼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
Update 19:
d. 日本放棄國際聯盟委任統治相關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同時接受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 1947 年 4 月 2 日所採取有關日本前述太平洋島嶼委任統治地之信託統治安排。
e. 日本放棄因為日本國家或國民在南極地區活動所衍生之所有權利、名器或利益之請求權。
f. 日本放棄對南沙群島與西沙群島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
中國戰敗將台灣領土讓給日本
後來日本在二戰中戰敗無條件放棄台灣統治權
由於當時的舊金山和約中並無明確指示要將台灣讓給哪個國家
因此照理講從舊金山和約生效開始至今台灣應該是個獨立的國家
只是因為蔣介石等人的介入致使台灣至今仍未成為正常的國家
我的問題有兩點:
(1)為什麼甲午戰前台灣是屬於中國的呢?
如何證明當時的台灣是屬於中國的?
若可以請附帶資料根據
(2)舊金山和約中並無明確指示要將台灣讓給哪個國家
照理說簽署這份和約的四十八個國家是否有足夠的理由及立場介入蔣介石中國國民黨的入侵及後來悲慘的二二八事件呢?
以上兩點請專家解疑
立場請保持客觀中立
謝謝!
Update:
看完目前的所有答案
覺得台灣的命運真坎坷
一直被外來政權所統治
而現在該是台灣人自己做主人的時候了
趕快制憲加入聯合國讓台灣成為主權獨立正常化的國家吧!!!
Update 2:
所以依JURA你的說法
清朝不等於中國但是中國卻等於清朝囉?
因為清朝在本質上屬於外來入侵國
它同時佔領中國及台灣
只不過中國當時的國號不是中國
所以中國至始至終都沒有統領過台灣
只是這兩塊土地及人民都曾經一起被滿清政府統治過
是這個意思嗎?
Update 3:
TO 武士道:
中國人裡面也有好人喔!(雖然很少)
如曹長青及金恆偉先生
純正的中國人血統及北京腔
但是卻身懷民主情操
極度反專對制獨裁
對民主自由及人權價值都相當重視
對台灣的主權定位及未來走向也是相當關心
比那群在中國跟台灣的大陸仔都好很多
甚至比台灣一些本土人更愛台灣
Update 4:
TO 非常容易滑倒:
你想太多了
我並沒有這個意思
只是純粹想瞭解史事
請別再預設立場
經過諸位的說明
我瞭解也並且確定清朝曾統治過台灣
在發問這項問題之前我並沒有任何預設立場
所以下次發言語氣可以調整
不用那麼酸溜溜的
Update 5:
一元法師你解釋的很好,不過我有個請求,為了能據理力爭,你可以提供可靠資料證明開羅宣言是蔣介石所偽照的嗎?還有我有一些疑問,為何二戰結束後麥克阿瑟命令蔣介石接管台灣呢?麥克有何權力這麼做?舊金山條約來的真是太晚了,二二八已經發生,台灣的許多菁英前輩們已經慘死在他們手中,唉...為何不在日本投降後短期內簽訂呢?看來大清帝國的確不屬中國,換句話說,中國從來不曾統領過台灣,台灣跟中國相同的一點只是佊此都曾經被滿清政府統治過罷了!
Update 6:
那麥克阿瑟不是有命令蔣介石接管台灣嗎?他有什麼權力這麼做?
Update 7:
剛剛爬了一些文章,
終於有了初步瞭解:
(一)1943年11月22-26日舉行開羅會議獲得的決議是:日本放棄其海外領土及託管地等,但蔣介石要求台灣、澎湖讓給中華民國,而邱吉爾反對,主張由日本放棄即可,如何處理以後再說,因此所謂的開羅宣言無人簽字,日本放棄的領土其歸屬問題在開羅會議並未處理.
Update 8:
(二)1945年2月4-11日的雅爾達會議上處理了日本放棄的領土歸屬問題,那就是從敵國分離的領土,包括台灣、澎湖在內交聯合國託管,與會的美國、英國、蘇聯都簽了字。
Update 9:
(三)1945年6月26日聯合國成立,有50多國參加,其憲章第77條追認雅爾達會議的協議,規定從敵國分離的領土交聯合國託管。憲章第76條進一步規定,託管的目的在使被託管的領土自治、獨立。世界各國(幾個小國除外)都簽了字,中華民國當然也簽了字。依照聯合國的這兩條憲章,一旦台灣從日本分離就可以辦理託管、自治、獨立的手續。而所謂的「台灣從日本分離」,就是「日本放棄台灣」之時。是何時?1952年4月28日晚上10點30分舊金山和約生效之時。
Update 10:
(四)1945年7月26日舉行波茨坦會議全文13條,由杜魯門、邱吉爾、蔣介石具名,但只有杜魯門簽字。中華民國自稱涉及台灣「歸還」中國的條文是第8條:「開羅宣言的協議(terms)必須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Update 11:
(五)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投降,9月2日在橫濱的密蘇里艦上簽投降書。降書的第1條就表明,係接受由杜魯門、邱吉爾、蔣介石發表的波茨坦宣言投降。
Update 12:
(六)1951年9月4-8日在舊金山召開簽署了舊金山和平條約,由四十八個聯合國加上戰敗國日本共四十九國簽訂日本放棄對於台灣、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限與請求權。
(七)1952年4月28日,國民政府與日本之間根據《舊金山和平條約》的規定,簽署了《中日和平條約》。中日和平條約在領土問題的處理上,係就其第二條之規定,僅再次確認《舊金山和平條約》的聲明,即「茲承認依照公曆1951年9月8日在美利堅合眾國舊金山市所簽訂之對日和平條約第二條規定,日本業已放棄對於台灣、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限與請求權」,但是仍無規定台灣最後歸屬於誰。
Update 13:
由以上可知波茨坦宣言是承照開羅宣言,而日本投降書又是承照波茨坦宣言,因此看開羅宣言的內容為依據即可.但是問題來了,開羅會議上
邱吉爾反對蔣介石接收台澎的要求,何況開羅宣言並無任何人簽字,就算邱吉爾同意蔣介石將台澎讓給中華民國,但無任何人簽字的宣言理應失去效力.
Update 14:
而後來的日本投降書承照波茨坦宣言也是只有杜魯門簽字,並非所有人都簽了字,因此也失去效力.隨後在雅爾達會議上美國、英國、蘇聯都簽了字同意從敵國分離的領土,包括台灣、澎湖在內,交聯合國託管.再來1945年6月26日的聯合國憲章第77條追認雅爾達會議的協議,規定從敵國分離的領土交聯合國託管。憲章第76條進一步規定,託管的目的在使被託管的領土自治、獨立。世界各國(幾個小國除外)都簽了字,中華民國也簽了字。依照聯合國的這兩條憲章,一旦台灣從日本分離就可以辦理託管、自治、獨立的手續。
Update 15:
而所謂的「台灣從日本分離」就是「日本放棄台灣」之時,也就是1952年4月28日晚上10點30分-----舊金山和約生效之時。換句話說從舊金山和約生效之前到日本法理統治台灣這段期間,依據馬關條約,台灣是完全且合法合理屬於日本,不屬於其它任何國家,因此蔣介石等人確實是無理非法性的強佔台灣.整件事情的最大徵詰點就是在於"簽字",沒簽字的宣言或文章不具法律效應,有簽字的宣言或文章才具法律效應,因此很明顯台灣的主權獨立依據法理上是由世界各國(幾個小國除外)都簽了字而且連中華民國也簽了字的第76及77條聯合國憲章為合法依據。
Update 16:
離題了,從一開始探討戰前台灣是否歸屬中國到現在探討戰後台灣是否歸屬中國,不過沒差,都是探討台灣主權問題,只是時空背景不同罷了.我想戰前台灣是否歸屬中國(或者台灣是否曾被中國統治過)這個問題很難釐清界定,似乎見人見智,我看改天我再開另一個關於清朝與中國的議題來討論好了!
Update 17:
中日合約是延續舊金山合約及聯合國憲章好嗎!
中日和約第二條:「茲承認依照公曆一千九百五十一年九月八日,在美利堅合眾國金山市(按:即舊金山)簽約之對日和平條約(以下簡稱金山條約)第二條,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Update 18:
舊金山和約第 2 條 【領土放棄】
a. 日本承認朝鮮的獨立,並放棄對朝鮮包括濟州島、巨文島與鬱陵島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
b. 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
c. 日本放棄對千島群島、 1905 年 9 月 5 日獲得之庫頁島部分,以及鄰近各島嶼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
Update 19:
d. 日本放棄國際聯盟委任統治相關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同時接受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 1947 年 4 月 2 日所採取有關日本前述太平洋島嶼委任統治地之信託統治安排。
e. 日本放棄因為日本國家或國民在南極地區活動所衍生之所有權利、名器或利益之請求權。
f. 日本放棄對南沙群島與西沙群島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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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帝國,古時候叫肅慎國,存在的時間比秦始皇都早,秦始皇為了怕這些外國的入侵在國界逐了一道長城來抵抗外國的侵略,也就是今日的萬里長城,其中包括現在的蒙古國都是屬於外國,在唐朝的時候也叫女真國,於十二世紀時曾建國號曰金,後來成為宋代的強敵,
在十六世紀初努爾哈赤建立了後金汗國,亦即就是清國的起源。
這些歷史說起來太長了,我就簡短的略過。
中國的革命家孫中山先生說:驅逐韃擄,恢復中華,由此可見大清帝國並非是中國人的政權。中國被滿清佔領了268年,滿人在中國的政治,經濟所做的貢獻極大,滿人為了要永久統治中國,從乾隆開始就不准百姓提起滿漢二個字.目的就是要把自己給漢化成為中國人,以利永久統治中國,雖然大清國也很用心的治理這個佔領來的土地。
但終究大清帝國是一個侵略者.是一個外來殖民的政權,所謂侵略者必亡,最後還是得不到中國人的認同。
台灣近四百年來遭到外來政權的入侵,從荷蘭,鄭成功,清國,日本,到中華民國都是外來的殖民政權。
台灣自古從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家的,更不屬於中國的,既然不屬於中國的,何來歸還呢?
二次大戰後在聯合國憲章簽了字的中華民國,依法在台接受日軍投降後就必須撤軍回中國,但為了長期竊據台灣而偽造開羅宣言,中國的流亡政府中華民國恐被台灣的精英份子揭發,於1947年發動228事件先下手為強,殺光台灣精英,所以1951年舊金山和約雖然簽了字台灣可以獨立,可是台灣已無人敢帶領台灣獨立了。事情就是那麼簡單。
中華民國這個國號是由中國人建立的,建立的地點也在中國,只因中華民國在其祖國爭權奪利,在爭權奪利的過程當中殘殺了不少中國人,在得不到民心之下,被中國人趕出中國的領土,以致流亡海外,在未得到台灣人民的同意就強行進入台灣.佔領台灣。
事實上現在的中華民國政府並不是一個正常的國家,中華民國只不過是一個竊據別人領土的一個集團而已。
因為一個國家的組成不但需要人民.領土.主權.最重要的是要有世界公認的大國承認.才能算是一個國家,顯然全世界並沒有一個大國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
在沒有人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的情況之下,中華民國只好花錢去買通一些小國來象徵我們也有一些邦交國,從以前的國民黨到現在的民進黨都必須這麼做。
全世界也只有這個強行佔領台灣的中華民國這個竊賊不能加入聯合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說台灣是他們的領土也並不是沒有道理的, 因為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流亡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把中華民國當做是他的一個地方政府,而這個地方政府又是佔領竊據台灣的統治者,所以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大言不慚的跟全界的人說台灣就是他們中國的領土。
台灣唯有正名制憲才能擺脫中國的魔掌,只要台灣二千三百萬的人都讚成正名制憲.我相信中國就不敢侵犯台灣了。
但.很可惜台灣有一半的人已經被中國人奴化為中國奴了。
甘願為中國奴,聽到台灣二個字就好像要發狂了.堅決反對。
寧為中國奴也不願台灣正名.是目前台灣在正名制憲最大的阻力。
當然對這些心甘情願當中國奴的人,我們也不需要去荷責他了,畢竟自己的祖先文化被外來政權消滅太久了,認賊作父而不自知了。
二十年前台灣有80%的人說我是中國人。
到了十年前台灣有75%的人說我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
但是到了現在卻有64%的人說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
台灣目前以進入民主法治的社會,要把侵略台灣的外來政權趕出台灣.不一定要用武力,方法有很多種,比如說用選票也可以..
台灣人加油,讓我們在2008年以和平的投票方式把外來侵略台灣的政權給完全的消滅掉。
2007-05-14 22:10:14 補充:
所謂開羅宣言就是羅斯福、蔣介石、邱吉爾在開羅聚會,但並未簽署任何文件,何來開羅宣言?到美國國家檔案局、聯邦資料中心及許多有關單位查證,也都沒有一張稱為開羅宣言的文件,中華民國外交部也拿不出任何開羅宣言的文件,甚至全世界也沒有人能够拿出開羅宣言的任何文件。另外,波茨坦宣言由杜魯門、蔣介石、邱吉爾三人名義發表,但只有未參加開羅會議的杜魯門簽字,何況波茨坦宣言上面,一個字也沒有提到台灣。
可是中國自1993年發表對台關係書之後,中國年年在聯合國以正式文件宣示,自古台灣是中國的,開羅宣言再確認。因台灣不在聯合國,故無一國異議。
台灣的高中、國中歷史課也以開羅宣言來愚弄台灣人,讓台灣人信以為真。
2007-05-14 22:11:00 補充:
台灣教科書都在強調「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統派也以此欺騙台灣的小學生、中學生、大學生,目的就在把台灣送給中國。
因此,釐清台灣主權,是對抗中國侵略的首要急務。若不釐清台灣主權、不去確立台灣的國際地位,台灣的國際局勢必然更加危險。
又是舊金山合約
舊金山合約第二條乙款說日本放棄對台權利
請你去看看甲款以及丙款
然後告訴我濟州島和庫頁島現在是屬哪國領土
台灣屬誰就清楚了
舊金山合約補充條款還說所有未簽署舊金山合約之戰勝國有權和日本簽訂和平條約
你請看看中日合約說啥
日本承認馬關條約失效
沒了馬關條約台灣不屬於割讓國那屬誰?
也不要忘記日本降書, 波茲坦宣言, 開羅宣言, 以及雅爾達協定
上面這些對國外官方來說都是正式文件的東西你都不看
就看舊金山合約的*一款*
每次自己都先故意*暫時失明*然後要別人保持中立客觀....................
2007-05-12 07:27:57 補充:
BULL SHIT
2007-05-12 07:37:02 補充:
哀
一天到晚鼠輩橫行阿
開個人頭帳號也好來跟我鬥
DECLARATION沒有法律效力請問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戰爭宣言 DECLARATION OF WAR都沒有效力嗎?
獨立宣言無效北美十三個殖民地今天還是殖民地
戰爭宣言無效二戰打假的嗎?
搞笑的~
2007-05-16 08:31:37 補充:
哈哈哈哈
阿拉斯加應該也不屬美國阿
開羅宣言跟波茲坦宣言在美國國家檔案館都列入*TREATY*欄位了某位火星法師居然說無效
台灣不屬於中國請問大清帝國何德何能割讓台灣?
我差點噴飯了................
2007-05-20 06:31:28 補充:
真愛扯
台北合約廢除
馬關條約就恢復效力
台灣主權又還給日本了.................
和其他國際協定」第三冊! (美國已白紙黑字承認開羅宣言的條約效力)
(2)二'為什麼只看舊金山條約不看其他開羅宣言跟波茲坦宣言及雅爾達協定 , 就國際法上而言宣言的地位只是類似新聞稿的公開宣示而已 , 雖是公開的文件 , 並不具有任何法律上的地位 , 雅爾達協定在國際法上雖具有條約的效力 , 但是效力只及於簽約的當事國 , 並不及於第三國 , 若有效力 , 羅斯福、邱吉爾在雅爾達秘約簽字,承認旅順、大連給蘇聯,全盤否定中國所說「開羅宣言承諾把滿洲、台灣、澎湖劃給中華民國」, 又該如何解釋 ,嚴格來講對於第三國的約定只是簽約當事國間的一種默契 , 而日本降書簽訂的主體是戰敗國日本與戰勝國同盟國 , 並非日本與中國 , 尹此才有日後的舊金山合約與中日合約。
三'至於中日條約已於1972年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時 , 由日外務大臣大平正芳正式宣布:「日華和平條約失去存續的意義,認為終了」已失效 , 並於日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公報中,僅提及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有十分的理解與尊重 , 無承認的字眼。
四"在上述各宣言 , 降書與中(中華民國)日合約皆能無法有效解決台灣問題時 , 當然從舊金山合約中就台灣地位找答案 , 並無不妥。
五'台灣問題在國際法上的定位 , 無論就學界或國際政治現實上而言仍屬有爭議事項 , 若貿然就認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 又中國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舉世共識下 , 也就不會有現在台灣(中華民國)存在的空間 , 以上這些爭論也就不存在了。
六'附帶一提歷史建築物充其量僅代表著過往的一段歷史 , 並無任何國際法上的空間 , 當然更無法解釋台灣的地位 , 若不相信 , 台北的總統府是日本人蓋的 , 台南也有赤崁樓與安平古堡由荷蘭人興建 , 應該不會有人就認為台灣是荷蘭或日本的吧!
七'若依大西洋憲章與聯合國憲章 , 同盟國確實有權介入台灣事務 , 不過蔣介石入侵與二二八事件是發生在舊金山合約簽訂前 , 故無法回答這假設性的問題。
辛丑和約是如此,
收回台灣也是同樣理由。
絕對別懷疑。。。
當時清朝政府派官是派假嗎?
你學校沒教劉銘傳嗎?
別反駁我說清朝不等於中國阿。
(2)舊金山和約中並無明確指示要將台灣讓給哪個國家
照理說簽署這份和約的四十八個國家是否有足夠的理由及立場介入蔣介石中國國民黨的入侵及後來悲慘的二二八事件呢?
可以說有也可以說沒有
首先。日本人從清政府手中拿到台灣。
爾後國民黨從日本人手中拿到台灣。。
當時台灣是日本的。而日本選擇把台灣交給國民黨
這樣可以說沒有。
但是日本是戰敗國。。戰敗國的任意作為是可以不被承認的
也可以說有。。
但來談談必要性..
這世界的運轉是環繞著利益其次才是正義
在蘇聯方面.他管大陸戰局都來不及了哪有空管台灣.?
在美國方面.他圍堵蘇聯都來不及了哪有空管台灣.?
在歐洲方面.他們站後重建都來不及了哪有閒情逸致管.?
而剔除這些國家後..當時世界還有國家嗎?
2.這問題不合邏輯,舊金山合約是目前台獨人士主張台獨的依據,但是簽訂時間是1952年,228事件是1947年,你要別人怎麼回答
2007-05-10 10:58:15 補充:
值星官大大,別跟這種人生氣,他要證據,我們就把證據給他
清朝統治台灣實體證據
建築物的證據滿多的
1.台北城北門
2.植物園內的布政司衙門
3.台南億載金城
4.淡水滬尾炮台(應該是遺跡)
古道
1.草嶺古道
2.八通關古道
3.浸水營古道
4.淡基橫斷古道
墳墓
目前淡水在高爾夫球場附近的古墳可找到曾國藩的湘軍士兵的墳墓
2007-05-11 13:59:27 補充:
TO JURA
請看問題
(1)為什麼甲午戰前台灣是屬於中國的呢?
如何證明當時的台灣是屬於中國的?
若可以請附帶資料根據
當然建築物在國際法上是沒有什麼空間的,但是你不能否認台灣曾經在清朝時代設行省、官員的歷史,題目是這樣問,我當然這樣答。不要扯太多。
2007-05-11 14:00:39 補充:
其實發文者的目的我也猜得到,他可能要宣傳清朝不等於中國吧
2007-05-16 10:33:30 補充:
他們現在的奇特觀點----大清帝國不屬於中國,所以台灣自古以來不屬於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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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政客 總是刻意忽視國際的現實 好像我們一直叫 獨立就會掉下來
獨立是要付出的 美國獨立不也與英國血戰過 所以贊成獨立的 要考量是與中國打一場獨立戰爭的獲勝性 在沒有任何外援的情況下
否則就不要一直提一些不可能達到的手段來騙選票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要獨立就要流血
外來的人?
怎麼定義呢
四百年前,誰的祖先不是外來的
可能原住民的許多族都是外來的!!
原來有人祖先都是xx豬,難怪這麼難溝通
可能我們要先定義
何謂台灣人?依血統?依DNA還是依語言?還是依來台時間?
再來
什麼叫做外來的
媽祖算不算?耶穌算不算?什麼人才算外來的
看看法國新任總統薩克奇(Nicolas Sarkozy)...
對法國人他是外來的嗎?他是道道地地的移民
得票率確遠勝道道地地的法國女士羅亞爾(Segolene Royal)
如果以某政黨的觀點
外來的移民,又一次欺侮玷污了神聖的法國!!
當然正常的人,有國際觀的人是不會那樣想的!
2007-05-17 13:08:54 補充:
你說~沒有簽字都不算
舊金山和約,中華民國沒有簽字,那麼舊金山和約也是圾垃囉
你所有以舊金山和約的論述都是廢話一堆
中(中華民國)日和約雙方都簽了,這總該算了吧
但日本後本死不認帳...國格和A片女優不相上下
通常有個人用刀砍你兩下,拿走你的手錶項鍊,
你應該會喊搶劫,駡對方土匪***,
但絕不會喊~好爽,我還要~
但日本用武力從朝鮮一路殺到北京
搶走現金土地
有人~好爽好爽~喊的比A片女優還大聲
還說日本合法...
原來我們監獄裡關了不少使用武力合法取走他人財物的人
2007-05-17 13:09:01 補充:
你知道台灣人是被日本殖民的嗎
二戰中期以前台灣人去戰場,連拿槍的資格都沒有嗎
在日本軍部裡的台灣人,不是軍人耶~
叫作~軍伕~就是軍隊裡的傭人
沒想到這麼多人懷念~次級國民的生活~
國際法沒訂以前,就沒有國家嗎?
有人規定加入聯合國才是正常國家嗎
那陳水扁每月領的薪水是領哪國家元首的薪水
他的國務機要費是哪個國家的機要費?
他統領的三軍是哪國的三軍?
因為有人不認同自己國家~中華民國
所以我們國民不太正常,
元首不認同自己國家也不太 正常,
哦不!!
我們元首在選舉之前會認同中華民國
但選舉期中就漸漸不認同中華民國
當選了,就會召集三軍大喊~中華民國萬歲
快被轟下台了
就只好抱台獨基本教義派大腿說
我們國家不太正常!
2007-05-18 22:33:50 補充:
啊
你們現在又承認中日和約了
你們不是說日本已不承認中日和約了?
你們從頭到尾都在玩文字遊戲而已!!
一下又說沒簽字不算
一下又說有一個人簽也算
一下又把人家已放棄的和約,又要拿來遵守
好那麼西沙群島又屬誰的?
那個國家去託管過?
現在西沙又是誰的?
很可笑的是你們的邏輯推到最後台灣會像西沙群島一樣,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
依中日和約或舊金山和約的內容
雖然沒有說日本放棄那些領土的權利
至此你要搞懂兩個國際法原則
2007-05-18 22:34:42 補充:
第一
國際法上是會承認日本佔領前的國家擁有主權
也就是說日本放棄的台澎金馬西南沙東南亞,全要回到其原始主權國去
好!!
台灣原來是滿清,滿清被消滅了!!怎麼辦?
所以第二
你要知道國際法是承認國家繼承權的,也就是甲國名被乙國名取代了,乙國就有甲國原有的權利及債務!!所以滿清被推翻了
中華民國也必須幫滿清還當初簽下戰敗的巨額賠款,
當然中華民國也就有台灣的主權!!
這樣你懂了嗎
如果你說中華民國早就消失了
誰可以取代中華民國曾擁有的一切權利(例如聯合國安理會席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也!!
2007-05-18 22:35:30 補充:
所以依你們的邏輯推論下
台灣就順理成章的合法的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到底
誰是中共的同路人!!
醒醒吧,被老共騙了還不自知,
因為中華民國的存在,
所以才讓老共的詭計無法得逞
否則,
台灣早就看著電影"捍衛戰士",
會跟老共一樣說:這部"好大一支槍"真是好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