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何種家庭扶助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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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們好,目前我有一些問題想請教各位大大,我現在的狀況如下:1.我於100年4月15日調解離婚成立,但3名子女監護權訴訟中,第一次調解不成立,直接進入法院訴訟程序,8月31日會開第一次調查庭,有傳三個小孩作證2.前公公已答應先將三個小孩的戶籍遷到我這裡(新北市鶯歌區),但監護權仍未改定由我單獨監護3.我和三個小孩名下都無任何財產,娘家母親已過世廿年,父親則中風住在養老院十餘年,名下也無任何財產4.前夫無業近一年,且有家暴前科多次,目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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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8-02
政府補助項目如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原特殊境遇婦女緊急生活補助)緊急生活補助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依實際情況補助1~3萬元)子女生活津貼(0至15歲每月1728元)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0至18歲每月3000元,6個月最長1年)中低收入兒童少年生活扶助(0至18歲每月1200-1800元)兒童托育津貼(0至6歲每月1,500元,限私立托教機構)受僱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0至2歲家長就業之兒童補助每月5000元有證照保母費)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5至6歲每學期6000元,公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