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小的有幸在2012抽到綠卡,綠卡的生效日期是2012.10.04
當時因為家庭因素沒有辦法立刻來美生活,所以有申請白皮書(生效日期2013.2.4)
一直到2014.7.28才入境,入境後一直在美生活,期間只有出境一次約二周(旅遊)
想請問這樣可以申請公民的時間是否為2014.7.28入境之後的四年加一天?
也就是2018.7.29? 還是這個日期的90天前?
還是根本不是這樣算?
另外就是,當時拿到綠卡傻傻的
剛拿到綠卡那年2012和2013都沒有報稅 (來美後都有乖乖報)
不知道有什麼方式補救嗎?
(收入是一定沒到要繳稅的標準,我知道還是要有報稅的動作,所以是可以補報嗎?)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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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有幸在2012抽到綠卡,綠卡的生效日期是2012.10.04
當時因為家庭因素沒有辦法立刻來美生活,所以有申請白皮書(生效日期2013.2.4)
一直到2014.7.28才入境,入境後一直在美生活,期間只有出境一次約二周(旅遊)
想請問這樣可以申請公民的時間是否為2014.7.28入境之後的四年加一天?
也就是2018.7.29? 還是這個日期的90天前?
還是根本不是這樣算?
另外就是,當時拿到綠卡傻傻的
剛拿到綠卡那年2012和2013都沒有報稅 (來美後都有乖乖報)
不知道有什麼方式補救嗎?
(收入是一定沒到要繳稅的標準,我知道還是要有報稅的動作,所以是可以補報嗎?)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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