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持有高度人材點數80分兩年多了,
去年原本是想直接申請永住,自己沒搞清楚,結果申請到了高度人材資格。
當時也就只是想申請放著而已,所以也沒太在意想說等滿一年轉永住也可以。
但是因為一些因素,目前希望可以盡快取得永住資格,
所以想詢問哪個方式的審查時間會比較短
1.高度人材資格滿一年(今年十月底)申請永住
2.往回追朔一年滿80分,今年八月中直接申請永住
不知道審查方式是不是一樣,又或者其中一個會比較快,
目前聽到身邊朋友,1:四個月,2:快一年,這樣的話好像等1會比較快,
想多搜集資訊,所以來板上請益,謝謝大家。
想再加問一題,我目前找的保證人是日本同事,
需要的資料除了保證書和印章外還有以下,
(3) 身元保証人に係る次の資料
a 職業を証明する資料 適宜
b 直近(過去1年分)の所得証明書 適宜
c 住民票 1通
住民票和在職證明沒有問題,
但是所得証明書是寫適宜所以不是很好開口請他幫忙,
不知道有沒有人沒有提交所得証明書也申請通過呢?
順便分享一下,自己去年申請高度人材簽證的等待時間,
提交日:2017/8 領證日:2017/10 都是月底,時間約兩個月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