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因長期沉迷網路.無工作家庭的基本開銷(例:水電費)男方雖有在付.那是之前工作的存款.但生活費則是由女方之前的工作存款下去付擔(男方有留水電費收據.但女方因生活費的雜出.無法提出收據)上個月男女雙方己無存款.基本開銷則先由婆婆支出先前因他沉迷網路有多次爭吵.他也動手打了我幾次但我並沒有去驗傷.懷孕2個月時也因他動手差點流產前幾天因爭吵.他叫我出去我跑回娘家.提出離婚..他說我拋夫棄子(但我沒有搬走任何衣物)他說要告我拋夫�
男方提出的離婚條件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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