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的離婚條件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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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因長期沉迷網路.無工作家庭的基本開銷(例:水電費)男方雖有在付.那是之前工作的存款.但生活費則是由女方之前的工作存款下去付擔(男方有留水電費收據.但女方因生活費的雜出.無法提出收據)上個月男女雙方己無存款.基本開銷則先由婆婆支出先前因他沉迷網路有多次爭吵.他也動手打了我幾次但我並沒有去驗傷.懷孕2個月時也因他動手差點流產前幾天因爭吵.他叫我出去我跑回娘家.提出離婚..他說我拋夫棄子(但我沒有搬走任何衣物)他說要告我拋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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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ther avatarHeather2010-05-25
你好~跟你說明:1.小孩子監護權歸他2.女方要每個月付擔小孩生活費3.不準讓小孩知道我是他的親生母親(因為他說會影響小孩日後心理發展)1.男方有暴力傾向他對你暴力時去驗傷再去法院訴請離婚2.監護權方向並不是男方就可以傭有法院會看誰的經濟能力可以扶養小孩就會判給誰所以你目前有收入他沒有判給你的機會很大3.不管如何你永遠是小孩的血親這是無法改變個所以即使判給男方男方也不可以約束生母不許探視小孩所以即使有契約也會不成立所以��
Puput avatarPuput2010-05-23
關於小孩親權歸屬,法官一定斟酌小孩意見「他說光是我拋夫棄子跟回娘家這點.法院就不會把小孩給我了」關於這點:然到不是他家暴在先嗎?如何斷定小孩一定歸他監護你跑娘家是因他家暴在先,而導致無法共同居住生活不是嗎雖然沒有證據證明他家暴,如果訴諸法律途徑,勝敗各半,尚無必勝把握如果真的無法與他共同居住(我之前考慮到你回心轉意的可能,或他壞的不夠徹底)現在你須要做的,就是取得小孩的願意跟你,這樣訴請親權歸屬才有較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0-05-25
我不是法律專家==小孩不管歸誰..兩方都要支付小孩的生活費到他成年..因為小孩是妳們共同的離婚協議書上記得說明探視時間過夜清楚的記載他若是不給你看是可以告訴的..探視是人權不可剝奪不過話說回來..反正還沒離婚阿..誰肯定小孩就是他的??先找到工作..花在小孩的費用要收集清單..當然家用也要他對你惡言..趕你出門..請你錄音或是錄影..將來作為證據他跟別人有曖昧往來也要收集證據..要爭取小孩監護權你一定要有工作..不然一切都是空談不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