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男生未滿18歲女生滿了 - 社會議題Sierra Rose · 2007-09-2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如果男生未滿18歲女生滿了!在這個情況下發生關係@@女生懷孕了!男生會被告嗎@@?如果是發生性行為時未滿18(前後隔沒幾天)現在滿18了!那是照滿18定罪嗎?Update:雙方你情我願的Update 2:女方可以告男方喔?社會議題All CommentsEdward Lewis2007-09-271.男方滿16嗎?如果以滿請參考第 227 條 (未成年人)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基本上不構成犯罪.. 2007-09-26 13:46:51 補充:例如:阿明阿花(花名如有雷同存屬巧合)他們是國2學生~在一次暑假出遊.兩人在浪漫的氣氛下~發生性行為女方家屬發現~要提告~這就觸犯了刑法第227條第3款~基本上男女平等所以男女都要受罰~但是雙方均未滿18~可能判處保護管束或感化教育2.例如:阿明阿花(花名如有雷同存屬巧合)她們是高2學生~在一次連續假期出遊遊玩~也是在浪漫氣氛下~發生了性關西~如果女方家屬要提告但因男女雙方在你情我願情況下~所以並不構成刑法第227條 2007-09-26 13:48:59 補充:例如:阿明阿花(花名如有雷同存屬巧合)她們是高2學生~在一次連續假期出遊遊玩~男方在女方不同意下~強暴女方~這就構成第 221 條 (強制性交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但因男方未滿18歲~可能處以感化教育或保護管束 2007-09-27 14:20:48 補充:都說男女平等..例如:阿明阿花(花名如有雷同存屬巧合)阿花今年20歲阿明17歲~有天阿花找阿明一起出去.在阿明不同意情況下阿花跟阿明發生性關西這就觸犯強制性交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Hedda2007-09-29一起玩情趣用品網路商城,提供成人情趣用品、情趣內衣等,全省宅配到府、超商付款包裝隱密,歡迎參觀選購。一起玩情趣用品官網:http://www.17one.net/一起玩情趣用品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17oneLeila2007-09-25說很多有關法律!但是重點是,知道自己在做啥?是做完在想辦法解決,還是事前的顧慮!如真的東窗事發,還是要小心點,打死不承認,畢竟除非當時去醫院檢查,否則無法確定是否真有發生性行為。通常是事後父母發現,經過一段時日,難有證據顯示。Megan2007-09-29你說反了~是男方可以告女方如果男方未滿16~那女方就大條了簡單的說~跟男生女生沒關係是跟年齡有關係的還有~依照事發當時的時間而不是被抓到的時間 2007-09-26 04:52:10 補充:補充一下~滿16未滿18不一定告的成但未滿16一定告的成除非是未滿16(男)的用強的強了20↑的女生Caroline2007-09-29這樣應該不合法...就算你情我願只要有一方位滿18就算不合法ㄌ(應該是這樣,以前好像看過這樣ㄉ問題)Related Posts駕照吊扣期間又駕駛營業大貨車(很急)蛋白過敏..能不能改喝羊奶粉??澎湖防衛指揮部裝步營火箭彈兵老人聽的音樂(有深度的問題)想請教要怎麼讓一個人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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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7 條 (未成年人)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基本上不構成犯罪..
2007-09-26 13:46:51 補充:
例如:阿明阿花(花名如有雷同存屬巧合)
他們是國2學生~在一次暑假出遊.兩人在浪漫的氣氛下~發生性行為
女方家屬發現~要提告~這就觸犯了刑法第227條第3款~基本上男女平等所以男女都要受罰~但是雙方均未滿18~可能判處保護管束或感化教育
2.例如:阿明阿花(花名如有雷同存屬巧合)
她們是高2學生~在一次連續假期出遊遊玩~也是在浪漫氣氛下~發生了性關西~如果女方家屬要提告
但因男女雙方在你情我願情況下~所以並不構成刑法第227條
2007-09-26 13:48:59 補充:
例如:阿明阿花(花名如有雷同存屬巧合)
她們是高2學生~在一次連續假期出遊遊玩~男方在女方不同意下~強暴女方~這就構成第 221 條 (強制性交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但因男方未滿18歲~可能處以感化教育或保護管束
2007-09-27 14:20:48 補充:
都說男女平等..例如:阿明阿花(花名如有雷同存屬巧合)
阿花今年20歲阿明17歲~有天阿花找阿明一起出去.在阿明不同意情況下阿花跟阿明發生性關西這就觸犯
強制性交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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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未滿16~那女方就大條了
簡單的說~跟男生女生沒關係
是跟年齡有關係的
還有~依照事發當時的時間而不是被抓到的時間
2007-09-26 04:52:10 補充:
補充一下~滿16未滿18不一定告的成
但未滿16一定告的成
除非是未滿16(男)的用強的強了20↑的女生
就算你情我願
只要有一方位滿18就算不合法ㄌ
(應該是這樣,以前好像看過這樣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