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發現環境髒亂該找哪個單位 - 社會議題Cara · 2007-07-0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想請問如有發現環境髒亂的地方,要跟哪各單位通報呢?聽說檢舉有獎金是真的嗎?是否要拍照存證呢社會議題All CommentsDaph Bay2007-07-08環保署http://www.epa.gov.tw/main/index.asp1.主要內容凡因人為缺失,致破壞生存環境,有損害或危害國民健康之現象,諸如水污染、空氣污染、土壤污染、噪音、震動、惡臭、廢棄物、及毒性化學物質之污染等等,民眾均可逕向各級環保報案中心報案,環保機關將予迅速有效處理,並歡迎隨時查詢處理結果。 本署為獎勵民眾愛護環境舉發污染源,避免發生嚴重危害環境事件,保障國民健康,特訂有獎勵要點,如經推薦、審核符合規定者,將可獲頒新台幣壹仟~貳拾萬元獎金。 2.適用條件當民眾發現周遭環境有下列常見的公害現象時,可利用免費報案電話(0800-066666)逕向環保單位陳情: 工廠排放異色或異味廢(污)水。 河川顏色異常或魚類發生大量死亡。 傾倒垃圾、動物屍體等廢棄物於河川。 工廠排放黑煙或異味氣體。 露天燃燒(能告知燃燒行為人最佳)。 餐飲場所排放油煙或惡臭。 交通運輸車輛排放黑煙(記錄車牌號碼)及地點、時間。 營建工程、工廠、營業場所、擴音設施或娛樂場所音量過大而干擾談話或擾人清夢。 婚喪、廟會等民俗活動擴音設備或燃放鞭炮而干擾生活。 發現於土地掩埋或排放不明化學物質。 隨地丟棄廢棄物或廢土。 垃圾掩埋場處理操作不當,形成惡臭、蚊蟲叢生或垃圾飛揚。 廣告海報、旗幟隨地張貼豎立。 建築拆除物等堆積而無清除。 無牌照之廢棄車輛。 3.民眾舉發污染案件具有下列情形者,得依規定推薦給獎目擊重大污染事實除通知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外,並提供照片、錄影帶或其他可資佐證資料,經查證屬實者。 對於有嚴重污染環境之虞之事件,向環保主管機關提出舉發,因而經有關機關適時處置,致避免環境遭受重大損害者。 舉發破壞公有環境保護設施致造成環境污染之行為,並提供確實證明資料者。 其他舉發案件,因其事實或現象特具代表性,或現行環保法規所未規範,惟能提出具體建議,經本署認為具有參採價值者。 4.申辦手續告知環保單位您的姓名、電話及地址。(環保單位會謹慎保密) 詳細描述污染者的污染性質及位置;包括公害類別、污染狀況、頻率及通常發生污染行為之時間。 如有照片、錄影帶等可資佐證之證據,可一併提供。 5.承辦單位公害陳情案件請直撥0800-066666免費專線,逕向當地環保機關或本署督察總隊三區督察大隊反應 2007-07-04 16:05:14 補充:隨手做環保~台灣會更好~行政院環保署~感謝您!Jessica2007-07-05現在上環保署的清靜家園網站通報http://ivy3.epa.gov.tw/cleanup_taiwan/notification...會有清潔人員去清理獎金和取締方式是各縣市規定的我看也是有檢舉人拍照放上這個網站來詢問是有獎金Oscar2007-07-06請洽各縣市政府環保局至於...獎金...我不太清楚耶!!可能要看各縣市政府吧!Related Posts國三剛開始就輸人家了被國家保護的烏龜我是食品系的學生~未來想朝藥劑師或是營養師~該如何準備?監理站行政人員考試何謂「律法主義」?可否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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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內容
凡因人為缺失,致破壞生存環境,有損害或危害國民健康之現象,諸如水污染、空氣污染、土壤污染、噪音、震動、惡臭、廢棄物、及毒性化學物質之污染等等,民眾均可逕向各級環保報案中心報案,環保機關將予迅速有效處理,並歡迎隨時查詢處理結果。
本署為獎勵民眾愛護環境舉發污染源,避免發生嚴重危害環境事件,保障國民健康,特訂有獎勵要點,如經推薦、審核符合規定者,將可獲頒新台幣壹仟~貳拾萬元獎金。
2.適用條件
當民眾發現周遭環境有下列常見的公害現象時,可利用免費報案電話(0800-066666)逕向環保單位陳情:
工廠排放異色或異味廢(污)水。
河川顏色異常或魚類發生大量死亡。
傾倒垃圾、動物屍體等廢棄物於河川。
工廠排放黑煙或異味氣體。
露天燃燒(能告知燃燒行為人最佳)。
餐飲場所排放油煙或惡臭。
交通運輸車輛排放黑煙(記錄車牌號碼)及地點、時間。
營建工程、工廠、營業場所、擴音設施或娛樂場所音量過大而干擾談話或擾人清夢。
婚喪、廟會等民俗活動擴音設備或燃放鞭炮而干擾生活。
發現於土地掩埋或排放不明化學物質。
隨地丟棄廢棄物或廢土。
垃圾掩埋場處理操作不當,形成惡臭、蚊蟲叢生或垃圾飛揚。
廣告海報、旗幟隨地張貼豎立。
建築拆除物等堆積而無清除。
無牌照之廢棄車輛。
3.民眾舉發污染案件具有下列情形者,得依規定推薦給獎
目擊重大污染事實除通知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外,並提供照片、錄影帶或其他可資佐證資料,經查證屬實者。
對於有嚴重污染環境之虞之事件,向環保主管機關提出舉發,因而經有關機關適時處置,致避免環境遭受重大損害者。
舉發破壞公有環境保護設施致造成環境污染之行為,並提供確實證明資料者。
其他舉發案件,因其事實或現象特具代表性,或現行環保法規所未規範,惟能提出具體建議,經本署認為具有參採價值者。
4.申辦手續
告知環保單位您的姓名、電話及地址。(環保單位會謹慎保密)
詳細描述污染者的污染性質及位置;包括公害類別、污染狀況、頻率及通常發生污染行為之時間。
如有照片、錄影帶等可資佐證之證據,可一併提供。
5.承辦單位
公害陳情案件請直撥0800-066666免費專線,逕向當地環保機關或本署督察總隊三區督察大隊反應
2007-07-04 16:05:14 補充:
隨手做環保~台灣會更好~
行政院環保署~感謝您!
http://ivy3.epa.gov.tw/cleanup_taiwan/notification...
會有清潔人員去清理
獎金和取締方式是各縣市規定的
我看也是有檢舉人拍照放上這個網站來詢問是有獎金
至於...獎金...
我不太清楚耶!!
可能要看各縣市政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