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為直行車,突然他方迴轉車時碰撞碰撞當下,我方駕駛因突然遭撞嚇到,當回神時,車輛已與他方車輛離開約1公尺請警方處理後,警察說因為現場已遭破壞,所以沒有現場量測,直接到警局去做筆錄。因對方無保第三仁責任險,所以我方只能與他方當事人談,無法透過保險公司,我方車輛經保養廠估價後的價位,他方因本身為汽車保養廠且認為我方在台北的估價太高,一直希望我方直接將車輛給他方修理,但我方因為工作關係無法配合,該怎麼��
直行車遭迴轉車輛撞擊,直行車有過失嘛??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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