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合約 - 溫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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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一個月前來度假打工的

最近開始在找房子
目前看到一間租金 位置還可以接受的
但是房東可能會要我簽約
但是我留在加拿大的時間取決於我的工作情況
和家裡的情況
所以能不簽約我就不想簽約

但是如果簽約但未住滿
因為一開始先付了最後一個月房租
大家說是直接當作最後一個月的房租使用
那這樣我會被另外要求罰金嗎?

如果房東要求搬離前提前2個月告知
若是只有提前一個月
也會受到處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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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1-04-07
押金不能抵租金 最後一個月房租當然是月初先付阿
Ivy avatarIvy2011-04-08
基本上~簽了約~你就沒什麼太大的選擇了~除非房東是好
Puput avatarPuput2011-04-10
人~~所以在簽約前就要先協議好~不是等完簽約後才在想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04-14
怎麼辦~你有你的潛在危機~那你就要跟房東講~如果沒辦
法提前2個月~就協議好希望能1個月
Madame avatarMadame2011-04-15
樓上哭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