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遇到的網路分攤問題 - 紐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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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嘆))

每個月十一號都要繳15AUD網路費給房東(五個人分攤)

可是昨天房東說網路over使用了35GB被charge了兩千多塊

要求我們11號之前不可以再使用網路並拔掉網路線(現在偷插回去收mail)

他前幾天要求我們先預繳下個月網路費我們也都繳了

至於網路使用量超過的原因是其中一位室友

他自己承認那些流量是他使用的

而且也願意付那超過的的錢

問題是房東仍然要求我們11號之前還是不能使用網路

這樣很不合理吧!越想越不甘心耶!

請問遇到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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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nie avatarAnnie2009-05-03
11號前使用不就還是繼續超過流量?偷偷收mail不太好吧~
Vanessa avatarVanessa2009-05-04
畢竟房東都這樣講了...
Michael avatarMichael2009-05-07
兩千多是澳幣嗎?? 你們辦的是哪一家阿?
Carol avatarCarol2009-05-11
如果你收了email 那你要多付 超收的錢嗎?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