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住sharehouse一定要注意!!
我朋友遇到了一件超扯的事情
她原本住在雪梨市中心,一間只有跟房東住的房子,(房東不是華人)
10/9 晚上九點多,房東說因為他堂哥要住,叫我朋友立馬搬走,
把我朋友扔到了離市區要三十分鐘的他朋友的家,
住了幾天後,
十月十三號也就是今天,凌晨三點半接到我朋友無助的電話
說被那個惡房東的朋友遺棄,惡房東的朋友跟她說叫她搭計程車回原房東家,
計程車錢原房東會出,於是她就傻傻的搭到了city原房東家,
殊不知,
到了以後打給了原房東,電話就此關機……
打給房東朋友,也關機=_=
自己花光所有的錢付了80澳的計程車費……
求助無門找了警察,卻因為沒有租屋收據不能證明而不受理,
半夜三四點一個女生自己一個拖著行李淪落街頭是什麼情形!!
提醒大家租房子一定要記得要收據,尤其是只有住一個或兩個的!
順便請問有人有好的辦法可以讓那惡房東跟他朋友受到應有的處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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