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想請教一下自己的狀況:
我是用公民配偶申請 I-485 AOS
2019/07/29 USCIS 收到 I-485 跟 EAD/AP 申請
2019/10/09 收到指紋
2020/02/13 說我的 I-485 面試已 ready to schedule
2020/03/31 發 EAD/AP Combo Card
到這邊爲止雖然比一般人久了一點,但是至少有進展
然而接著疫情就爆發了
直到去年八月...
2020/08/04 Case cancelled
2020/08/05 Case is Ready to Be Scheduled For An Interview
等了半年滿懷希望的時候,終於給我個更新
殊不知之後就再也沒消息了
於是我在年底的時候重新交了一次 I-131 & I-765 renewal
從2020/3 收到以來 2021/3 上個月 EAD 卡過期,已經進入 renewal 的時間了
想請問版友:
1. 由於過期前180天内可以再申請,
我是不是應該再重新申請 I-131 & I-765 的第二次 renewal 呢?
2. AOS 從申請到現在已經過了20個月,是否可以請議員關注呢?
我是SF field/Service Center 寫 processing time 是 12.5 to 27 months
雖然還在區間内,但身邊很多附近申請的人都有面試了
我也有點家庭因素,不知道這是否構成可以請議員關注的 cover letter 呢?
3. 由於家人身體狀況因素,我很希望能夠在下半年回台灣一趟
然而我更新的 i-797c 對方寄丟了,導致我無法確定 AP 的狀況,移民局網上就是
sent you the receipt notice that describes how we will process your case.
Please follow the instructions in the notice.
我知道I-797c本身就會自動 RENEW AP 180天,但是卡上畢竟已經過期了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經驗,在 RENEW 期間入關會不會有問題呢?
另外在等面試狀況下,是否不要隨便出境呢?
感謝各位在移民路上的前輩分享經驗,
希望其他在等待的朋友都很快有好結果,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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