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爬文、查移民局網站之後想確認一下我的理解是不是正確,請大家指教~
我受新加坡國大之邀要去訪問兩個月,學校的行政人員說他們不會幫我辦簽證,
不過指引我去看延簽的規定。我的理解是,我可以直接以台灣護照入境,然後
在「第一次入境所獲得的居留期限」的三個工作天前,直接上 ICA 網站申請
延續居留。
不過我需要找到一位新加坡公民做 sponsor,是嗎?
我也在考慮是否應該直接買六月中返台的機票?
我對這樣做有疑慮的原因是,台灣外交部網站上說,如果要留超過三十天的話
可以事前到新加坡領事館申請簽證,但我上去新加坡駐台北辦事處的網站,在
簽證服務底下沒有看到相關的手續規定。
謝謝各位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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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文、查移民局網站之後想確認一下我的理解是不是正確,請大家指教~
我受新加坡國大之邀要去訪問兩個月,學校的行政人員說他們不會幫我辦簽證,
不過指引我去看延簽的規定。我的理解是,我可以直接以台灣護照入境,然後
在「第一次入境所獲得的居留期限」的三個工作天前,直接上 ICA 網站申請
延續居留。
不過我需要找到一位新加坡公民做 sponsor,是嗎?
我也在考慮是否應該直接買六月中返台的機票?
我對這樣做有疑慮的原因是,台灣外交部網站上說,如果要留超過三十天的話
可以事前到新加坡領事館申請簽證,但我上去新加坡駐台北辦事處的網站,在
簽證服務底下沒有看到相關的手續規定。
謝謝各位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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