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十幾年從學生, Opt, H1B, 綠卡一路到公民申請然後面試
終於走到最後一步公民宣誓,但是好死不死剛好跟我回台灣的時間衝突到
由於家裡的一些急事,不方便改機票時間,查了一下延後公民宣誓似乎可行
但是N-445通知信上只有說"Return this notice immediately with a written
explanation"卻沒有說地址,上網查是要寄回local field office,
我是在紐約Federal Plaza 面試的,寄這裡應該沒錯,但是記得面試地點是一個超大
辦公樓,我的問題是地址是只要寄到這棟樓嗎?感覺很不可靠,有人有經驗或愈過類似
狀況嗎?感激不盡!!
因為地址就只是26 Federtal Plaza真的是很令人擔心,這樣寫對嗎?
Google用中文英文都找不到有人明確寫出過地址,只能來PTT上幫過不少次大忙
的移民版問問,感謝感謝
*補充一下,我在USCIS 上找到我的區域的USICS office地址如下:
http://tinyurl.com/y33tzahp
但偏偏他又說不要寄document到這,寄這地址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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