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 申請在台居留的問題?? -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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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昨天終於把文件送交給駐馬台北辦事處了,

其中文件有 單身證明+良民證,

單身證明覆驗50令吉,

單身證明中文版覆驗100令吉,

良民證覆驗50令吉,

良民證中文版(官方可說至台灣覆驗即可),

另外還有申請停留單次簽證168令吉,

貴酸酸,


我想問的問題是,

辦事處人員跟我們提醒說,

若要依在台灣有戶籍之中華民國配偶,

就必須要有『經本處驗證之馬國結婚證登記證明正影本各一份』,

我是想說先在台灣辦理登記結婚就好,

馬國的登記想等日後再辦理(因為延遲費用不貴,機票到是很貴),

這樣我缺少馬國結婚登記,

我閃光可以依法停留在台灣工作嗎?


表達能力不好請各位多多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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