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外派後 申請公民疑問 - 移民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前輩大家好


我和老婆拿到綠卡後,已經在美國住滿兩年,

期間只有出差和度假出境過幾天。

最近公司外派我回台灣工作兩年,

我們已經申請好回美證 re-entry permit


目前打算接下來每半年入境一次美國,

但因為小孩還小,每次都入境美國本土太累,

想要關島、夏威夷、本土各去一次。

兩年外派結束後,回美國把剩下的一年住滿後申請公民。


想要請問如果依照這樣的做法申請公民是否可行?

有沒有哪裡是我們沒有想到不夠周全的地方,

到時候申請公民會被刁難或出問題?


公司是美國公司,外派期間美國這邊也會繼續報稅,

我們也繼續保有美國銀行帳戶。


先謝謝大家!



--

All Comments

Iris avatarIris2018-11-22
連續居住會中斷,回美後重算4年+1天後可以申請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8-11-23
更正,我沒看到半年入境一次。這樣應該就不會中斷。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8-11-25
看起來符合規定。你就盡量發揮誠意,應該OK
Robert avatarRobert2018-11-29
雇主是美國公司的話應該可以申請N470來保持continuous res
idence。另外如果外派時的薪水是入美國戶頭的話那就更好了
,可以加強那段時間對美國的連結
Hedy avatarHedy2018-12-02
我是原po,先謝謝各位的回答!關於N470,由於拿到綠卡期間
Olivia avatarOlivia2018-12-07
有出差過幾天,沒有連續不間斷的居住一年,所以無法申請,
我們也覺得很可惜!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8-12-08
一年內需在美國待滿半年,這條查的很嚴
Steve avatarSteve2018-12-11
n470
Delia avatarDelia2018-12-14
f大資訊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