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人知道以下的問題該如何解決嗎?
好不容易雇主同意幫我辦綠卡(已婚,我和配偶都是留學生),
爬文注意到英文戶籍謄本上有配偶一欄,
但我是來美國之後才結的婚,配偶是中國人,
結婚祇有在美國以及中國有登記,臺灣由於手續複雜所以還沒有,
所以想請問我是否可以繼續使用三年前申請的英文戶籍謄本(單身)進行申請
還是需要先向臺北辦事處辦理結婚登記?
謝謝大家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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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雇主同意幫我辦綠卡(已婚,我和配偶都是留學生),
爬文注意到英文戶籍謄本上有配偶一欄,
但我是來美國之後才結的婚,配偶是中國人,
結婚祇有在美國以及中國有登記,臺灣由於手續複雜所以還沒有,
所以想請問我是否可以繼續使用三年前申請的英文戶籍謄本(單身)進行申請
還是需要先向臺北辦事處辦理結婚登記?
謝謝大家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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