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的美國移民律師告訴我I-140被通知過了,但是他說還要等1到2個月,意思大概是
說要等美國國家簽證中心(NVC)通知下一步要提出哪些進一步資料來完成簽證。
我上AIT查了一下,我想下一步應該是要提出DS-260表格了?
另外,提出DS-260後還要準備一些面談必備文件,例如:
出生證明 / 出生登記的戶口謄本 / 來台灣第一次設籍的戶口謄本
現在的戶口謄本
警察證明
體檢報告(最近6個月內健檢)
等等。
我想請問的是,上面這些文件在NVC還未通知下一步前,可以現在就去申辦準備好嗎?
因為我不想到時候還要再浪費時間在這個文件準備上。還是事實上不用急,到時候等面試
通知期間再去辦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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