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在2019年8月第一次入境美國拿到綠卡,在美國玩了幾天後隨即回到台灣,直到2020年1月才入境美國.
在2020年一月以前我和老婆都沒有任何的美國收入
想請問一下今年美國報稅身分選擇的問題:
1. 若選擇使用Dual Status的身分報2019的年稅,可以使用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免除8到12月的海外收入嗎?
2. 若選擇全年RA的身分報稅,在台灣的投資收入(利息以及股票獲利) 可以使用標準扣除額扣除嗎?
(薪資收入用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扣除)
3. 計算收入時將台幣轉美金的匯率要怎麼計算呢 ?
非常感謝各位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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