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過期/放棄綠卡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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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老公(持美國國籍)回台灣工作
所以我於今年十一月也一起回台灣工作了

請問
1.我的綠卡於2018/12/5過期,
是否可於過期日後才去AIT申請放棄?(12/6或12/20)

2.因為我目前是持有婚姻綠卡第二年
經過查詢,持有綠卡未滿八年, 不需繳棄籍税
請問放棄綠卡後, 我是否還需通知美國國稅局?

3.如果我只擁有綠卡不到兩年 我是否需要填 8854表格??

4. 因為老公有美國國籍,還會持續報稅。
我們於2019年四月報稅時,是否還需合併報稅?
(我在想 如果後續有需要再申請綠卡時 也可證明我們一直有聯合報稅 有夫妻關係)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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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8-12-03
1可 2否 4可;這樣可以省很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