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是綠卡, 在2018年幫我老婆申請F2A配偶綠卡, 目前I-130已經通過case正在NVC
等文件審核
最近我太太生下小孩理論上就在NVC加一個小孩的case然後補小孩的文件, 等NVC審核完
母子的文件, 最後母子再一起去AIT面試
我想請問的是, 已最快可以拿到綠卡為原則. 我目前可以什麼都不做然後等NVC transfer
我太太的case到台灣AIT之後再通知AIT說要加一個小孩嗎?
感覺這樣可以跳過NVC審小孩的時間, 畢竟現在因為疫情的關係NVC已經緩慢到幾乎停滯不
前了...
請問這種做法是可以而且有效率的嗎?
感謝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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