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移民版先進好,兩週前我在版上詢問相同問題,但是目前文章已沉到底部無人討論。
因為打算近期就開始相關作業,只好冒昧再po一次
先說明一下我的狀況:
-於2013年1月底取得綠卡(EB2)
-2014年2月因家庭因素返台至今。在回台前有申辦白皮書(有效期限至2016年3月)
-返台期間每4-5個月會短暫入境美國4-10天
-計劃2016年6月底返美工作
請問如果2016年6月返美後連續在美居住18個月至2017年底(加上返台前的12個月,5年內
有30個月在美國),在2018年初我可以提出歸化公民的申請嗎?
版上爬文發現多是持白皮書離美超過一年,導致累積天數歸零,與我的情況不同。我自已
對USCIS的資料解讀是我這樣符合continuous residence。不過網路上搜尋結果莫衷一是
,還盼望版上先進替我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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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打算近期就開始相關作業,只好冒昧再po一次
先說明一下我的狀況:
-於2013年1月底取得綠卡(EB2)
-2014年2月因家庭因素返台至今。在回台前有申辦白皮書(有效期限至2016年3月)
-返台期間每4-5個月會短暫入境美國4-10天
-計劃2016年6月底返美工作
請問如果2016年6月返美後連續在美居住18個月至2017年底(加上返台前的12個月,5年內
有30個月在美國),在2018年初我可以提出歸化公民的申請嗎?
版上爬文發現多是持白皮書離美超過一年,導致累積天數歸零,與我的情況不同。我自已
對USCIS的資料解讀是我這樣符合continuous residence。不過網路上搜尋結果莫衷一是
,還盼望版上先進替我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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