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擅自拿我的照片批評,我被網路霸凌 - 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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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友(我跟我男友是網戀)的朋友,
剛剛拿我的照片PO去FB塗鴉牆,然後開始標人攻擊我
那些人說「有夠噁的」「大便一樣」「醜死了」「我的眼睛受傷了」「我想吐」
之類攻擊我的話語,我不禁很受傷、也哭了,而那些文字我也倢圖存檔了
請問這可以告嗎?有哪些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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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ia avatarLydia2012-12-28
FB上面的個人可以與實際上的個人作為連結關係,而FB上的訊息發布,也足以使不特定多數人可得共見共聞之狀態,因此也足夠造成你的名譽權遭受損害,的確已足成立刑法309條,雖然這是小事情,但有些人就是要受到教訓,才知道不管如何也不能任意的批評,是否提告,就在於您自己囉
2012-12-30 10:49:49 補充:
給你的建議是 去提告 他們收到傳票自然會害怕 就會來找你和解 道歉 之後你在撤告就好...
Zora avatarZora2012-12-31
當然是可以告的阿
但是為了這些小事情 還要跑法院 還挺麻煩的
建議你趕快叫男朋友 把照片刪除 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