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個關於申請依親移民的事,有一個親戚,
她被她阿姨收養(她親生母親的妹妹)有完成台灣法律的程序,
而她及親生媽媽都是美國公民,她本人成年已工作有報稅。
1. 若她想幫收養她的養母(阿姨)申請親屬移民,是可以的嗎?
好像一般都是養父母幫養子女申請,或者是子女替血緣上的父母申請,
2. 所以想詢問這樣是跟一般申請父母程序一樣?
3. 這也有像養子女的 2 年規範嗎?
目前親生母親已幫阿姨申請,應該是 F4 吧,有人說是 IR5 無排期親屬移民,
4. 不知這樣的說法是否正確?
如果可以,那是否要先撤回原先的 F4 親屬移民申請,
5. 改由她再申請,那這樣的話,整個申請到取得綠卡的時程大約是多久?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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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她阿姨收養(她親生母親的妹妹)有完成台灣法律的程序,
而她及親生媽媽都是美國公民,她本人成年已工作有報稅。
1. 若她想幫收養她的養母(阿姨)申請親屬移民,是可以的嗎?
好像一般都是養父母幫養子女申請,或者是子女替血緣上的父母申請,
2. 所以想詢問這樣是跟一般申請父母程序一樣?
3. 這也有像養子女的 2 年規範嗎?
目前親生母親已幫阿姨申請,應該是 F4 吧,有人說是 IR5 無排期親屬移民,
4. 不知這樣的說法是否正確?
如果可以,那是否要先撤回原先的 F4 親屬移民申請,
5. 改由她再申請,那這樣的話,整個申請到取得綠卡的時程大約是多久?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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