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很愛打官司? - 紐約

Table of Contents


我的親戚住的是獨棟的房子,

地下室、1樓、2樓共三層樓都有住人(是個大家庭)

可是有一天本來互動良好的鄰居(洋人)卻突然對他們提出告訴,

原因是"地下室不能住人"

嗯...其實我也是在這個事件後才知道原來美國法律有這條規定(但是為什麼呀?= =)

但他們住地下室並沒有危害到這位老人家壓...為什麼他會有這個動機想提告呢?

我的親戚他們的解釋是 美國人都很愛打官司...

真的只是單純看到你違法就告你嗎? 幹麻這樣呀=口=


還有一件事

有些人因為行動不方便,去商店購物的時候發現沒有斜坡道供輪椅行進,

也是直接告這家商店= =...

我在想為什麼不先對店長好好說一下咧? 這樣不就不用花費精力找律師了嘛?

他們的解釋是...

好好的對店家說了 他們又不一定會做,

不如直接告他們,給他們壓力,坡道馬上會做好


可是最後提告的人與被告的店長 卻變成好朋友了=口=

我的親戚跟他的鄰居還是會聊天什麼的

嗯...難道這樣告來告去的不傷和氣嗎? 外國人就是這樣的文化嗎?

還是我只是看到特例阿=_=


而且這樣如果判決輸了,要花好多罰金喔... 數字直接把美金改成台幣也很多錢欸...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