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pper (Jack the Ripper)》之銘言:
: 我未婚夫的爸爸是香港人,住在香港。
: 未婚夫則是有美國公民的身分,住美國。
: 未婚夫的爸爸準備給未婚夫一筆錢用來買房。
: 就我所知,
: 外國人非住民,匯款給美國人,不論金額多少都不用贈與稅,
: 只是要合法申報。
: 而且香港那邊也沒有贈與稅的問題。
: (補充一下,未婚夫有三種公民身分:美國、香港、台灣。不知道有沒有什麼影響?)
: 但我未婚夫告訴我他去年諮詢過會計師,
: 會計師是說最保險的方式還是用股票過戶的方式;
: (他去年的身分是綠卡,不知道有沒有差)
: 房仲也說她有客戶就是國外家人匯款買房,
: 結果被美國國稅局罰了一大筆錢。
這應該是沒有填寫3520吧 我周遭不少有人是台灣父母寄錢到美國 給小孩買房
因為台灣免申報是220萬台幣 夫妻兩人給予小孩440萬台幣 通常填寫3520表就好了
: 我當然知道用股票過戶的方式最保險,
股票過戶超過10萬美金也是要寫3520表格吧?
: 因為連申報都不用。
: 只是很笨,明明原本一毛都不用付,
: 結果變成要繳資本利得稅...
: 還是其實是我太天真或資訊落後?
: 就算誠實申報,但境外匯款的錢用來買房就是會有風險?要0風險就是只能用股票過戶?
: 最後想請大家順便推薦一下台灣人或香港人會計師,座標位置北加聖荷西。感謝:)
如果你買房要申請貸款 你三個月內記錄 如果出現這些股票和金錢 你還是得跟銀行
解釋來源 結論 我個人認為就父母直接匯錢是最簡單的 父母只要是非居民稅務人
就不需要繳gift tax 因為金錢屬於intangible 如果是過戶美國房地產才會觸發
tangible gift tax
根據你的情況 妳未婚夫父親屬於NRA 所以直接匯錢 就算超過10萬美金 只要填寫
一份3520就可以了 請跟專業的會計師確認這些部分 以防我講的有誤 如果你沒申報3520
國稅局會從你銀行那邊的資訊來罰你款 我猜你房仲的故事是這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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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未婚夫的爸爸是香港人,住在香港。
: 未婚夫則是有美國公民的身分,住美國。
: 未婚夫的爸爸準備給未婚夫一筆錢用來買房。
: 就我所知,
: 外國人非住民,匯款給美國人,不論金額多少都不用贈與稅,
: 只是要合法申報。
: 而且香港那邊也沒有贈與稅的問題。
: (補充一下,未婚夫有三種公民身分:美國、香港、台灣。不知道有沒有什麼影響?)
: 但我未婚夫告訴我他去年諮詢過會計師,
: 會計師是說最保險的方式還是用股票過戶的方式;
: (他去年的身分是綠卡,不知道有沒有差)
: 房仲也說她有客戶就是國外家人匯款買房,
: 結果被美國國稅局罰了一大筆錢。
這應該是沒有填寫3520吧 我周遭不少有人是台灣父母寄錢到美國 給小孩買房
因為台灣免申報是220萬台幣 夫妻兩人給予小孩440萬台幣 通常填寫3520表就好了
: 我當然知道用股票過戶的方式最保險,
股票過戶超過10萬美金也是要寫3520表格吧?
: 因為連申報都不用。
: 只是很笨,明明原本一毛都不用付,
: 結果變成要繳資本利得稅...
: 還是其實是我太天真或資訊落後?
: 就算誠實申報,但境外匯款的錢用來買房就是會有風險?要0風險就是只能用股票過戶?
: 最後想請大家順便推薦一下台灣人或香港人會計師,座標位置北加聖荷西。感謝:)
如果你買房要申請貸款 你三個月內記錄 如果出現這些股票和金錢 你還是得跟銀行
解釋來源 結論 我個人認為就父母直接匯錢是最簡單的 父母只要是非居民稅務人
就不需要繳gift tax 因為金錢屬於intangible 如果是過戶美國房地產才會觸發
tangible gift tax
根據你的情況 妳未婚夫父親屬於NRA 所以直接匯錢 就算超過10萬美金 只要填寫
一份3520就可以了 請跟專業的會計師確認這些部分 以防我講的有誤 如果你沒申報3520
國稅局會從你銀行那邊的資訊來罰你款 我猜你房仲的故事是這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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