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版友大家好~
有些問題想要請教版上的大家
希望有經驗的人能夠分享一下...
目前狀況如下:
已申請美國學生簽證(F1)有效期為2021/01/26
預計於2016/03/28-2016/06/11在美國就讀語言學校
學期結束後打算在美國玩兩個禮拜再回國(2016/06/27從美國回台灣)
因為想去看加拿大那側的尼加拉瀑布
勢必要過海關,接著再從加拿大那端回到美國繼續之後的行程
現在的問題是
我其實已經沒有在念書了
學校給的I20上,註名了開始日期為:2016/03/29
結束日期則為:2018/03/29
這樣是表示在這個區間內,我都還是學生的身份嗎?
那我從加拿大要入境美國時,還是可以用學生簽證進入嗎?
因為網路上都找不到相關資料
只有找到離開課程五個月的人需要重新申請簽證
希望版上有人能幫我解答!!!感謝!!
如果無法用學生簽證再次進入美國的話
只好放棄加拿大的馬蹄形瀑布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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