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發生在今年三月的事情,已經是舊聞了,但我是這兩天才發現的:
美國密西西比州有個高中規定參加畢業舞會的學生只能帶異性舞伴,
而且列出服裝規定--女生一定要穿裙子.
該校女同志學生Constance McMillen想帶自己的女友去,而且兩個人都想穿燕尾服,
所以她就向校方詢問可行性,學校說她可以帶女友去,
可是她們在會場內不可以手牽手,不可以跳慢舞,不可以親吻,也不可以穿燕尾服,
而且如果場內有其他同學反應看不爽她們,學校會請保安把她們帶離會場.
Constance因而找來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介入,
表示學校侵犯了Constance的權益.
學校在接到ACLU信函的隔日宣布舞會取消,
此舉造成全校譁然(畢業舞會對美國高中生來說是極端重要的事情),
Constance在校內成了眾矢之的,
ACLU也因此正式把這件事情提上法院.
法官判定學校的確侵犯Constance權益,但並沒有強迫學校要出面恢復舞會,
因為學校在打官司過程中說雖然學校不出面主辦舞會,但家長協會有打算要另外舉辦.
但是事實上家長協會卻是在學校的支持下辦了兩個舞會---
一個是只有邀請Constance跟其他五個學生(包含兩個學習障礙生)的"官方舞會",
一個是讓全校其他學生參加的舞會.
兩個舞會辦在同一天同一時間,
Constance事前就察覺有兩個舞會辦在同一天,但所有人都跟她說官方舞會的資訊,
沒人願意告訴她另一個舞會的地點,
所以表面上Constance跟她女友得償所望,得以手牽手穿燕尾服參加舞會,
但實際上那只是個七人聚會,全校其他的學生都去了另一個舞會.
Constance因此繼續提告要求學校賠償,
因為這整件事情讓她在校內備受言語暴力,被迫在臨畢業前轉學.
判決是Constance贏(不知是否礙於輿論壓力),學校必須賠償她三萬五千美金.
美國的同志圈視Constance為英雄,
著名的女同志脫口秀主持人Ellen Degenerese也提供三萬元獎學金給她,
總統歐巴馬也因此邀請Constance去白宮.
而Constance的學校還是堅持他們沒有做錯任何事.
我不懂的地方是:
1.學校為什麼要規定舞伴性別與服裝
2.這種mean girl劇情若是高中生自己弄的還可以理解,
但家長怎麼會做出這種超幼稚舉動
3.支持Constance的人竟然全都是不認識她的陌生人(媒體一面倒支持她),
在她家鄉怎麼完全沒人支持她?
我一度懷疑是不是另有隱情,也許這不是單純的homophobia,
能讓上百個人團結起來整一個人,我總覺得案情並不單純,
所以很想找點平衡報導,
不過在網路上所有的資料都是在支持Constance或者批評校方與家長協會的,
完全找不到學校或家長協會的意見,
我在美國八年了,
我知道反同性戀的聲浪一直很大,
但是這個小鄉鎮小學校裡發生的事還是讓我很震撼,
在號稱民主的地方竟然會有這種野蠻行為??
但這也讓我納悶美國保守勢力究竟是有多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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